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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时间:2009-07-30 00:00 来源:惠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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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作为全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市,自2008年11月在博罗县、惠东县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起该市全面启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共有58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选取了 59个养殖场,存栏生猪 27075头,试验生猪 5234头,试验猪日龄在40-90天之间,在防检监三大环节开展试验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进行溯源业务操作21万余次,上传信息达208324余条。

  自试点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惠州市严格按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试点工作刚启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所长负责制。

  二是强化溯源体系建设的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现场实地观摩学习”的方式,加大防检监人员的溯源业务培训,县、镇300多人受训,操作员熟练地掌握溯源系统操作要领。

  三是加强信息报告,抓好跟踪检查。每月对试验点作一次跟踪检查,结合县区的动态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取得的经验积累、总结、推广到体系建设中去,推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顺利推进。定期或不定期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将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加强督查,量化考核,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试点工作接受了省动物防疫总所的工作检查,并得到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