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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明年提至6万元

时间:2009-12-01 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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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新农合制度要全面覆盖所有镇、村,全市参合率要达到99%以上,全市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人员要全部参加新农合。近日,《江门市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记者发现2010年新农合保障范围和程度有大幅提升,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5万元(个别提高档为6万元)上升为6万元,县外医院补偿比例也由去年的40%上升为“不低于45%”。

  个人出资升至30元以上

  2009年新农合方案要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不低于110元,其中个人出资不少于20元。2010年新农合人均筹资将有大幅提升,方案要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23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参合农民个人出资30元以上;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15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20元、参合农民个人出资30元以上。

  人均筹资标准提高了,住院补偿报销标准自然也有所提高,2010年的年住院补偿封顶线就由去年的5万元(个别提高档为6万元)提高为6万元,并规定“有条件的市、区可提高标准”,实际住院补偿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在用药目录和诊疗范围内,镇级卫生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0%、县级医院补偿比例不低于60%、县外医院补偿比例不低于45%。参合人员属五保户的,补偿比例则比其他参合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住院实行零起付。

  此外,由于目前江门市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方案也明确规定,在全市各级中医院和镇级卫生院住院治疗的,中医药(含中成药)费用占40%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提高5%(镇级卫生院提高8%)。


  类风湿关节炎可享特殊门诊补偿

  在门诊补偿方面,2009年新农合在镇级卫生院实行门诊报销制度,规定参合人员每年每人报销标准不低于20元。2010年新农合则将在镇级卫生院、村卫生站(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村卫生站)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报销制度,按当年筹资总额的20%预算普通门诊统筹资金,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30%。此外,2010年还将完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制度,要求补偿比例达到30%以上,封顶线达到1万元。明确将下列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列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精神分裂症、肺结核活动期间、高血压病(Ⅱ期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白内障门诊手术、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