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改善农村面貌 缩小城乡差别
加强组织领导。从化市将加快农村危破房改造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从化市成立了危破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方案》,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了全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确定了到2011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9442户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的目标;确定对具有从化市常住农业户口,所居住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土坯房、寮屋,且为其唯一住房的农村危破房进行改造。
认真组织调查、审核。为准确掌握从化市农村住房困难户的基本情况,从化市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于2007年拨款41万元作为调查经费,在各镇(街)抽调人员并聘请两家房屋鉴定公司组成调查小组,开展了逐户调查登记。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核实,统计出全市有16928间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危破房(含泥砖房),比2005年市农业局调查的数据(9442户)多出7486多户。最终广州市确定以2005年市农业局调查的数据(9442户)为改造对象。
各镇街在召开农村危破房改造动员大会后,立即组织上门调查、填表、初步核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申请范围,并做好改造前住房登记、拍照、建档工作,并对核查的名单进行公开公示15天。对符合条件的农户,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镇(街)核实情况,民政、妇联、计生、残联等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市危破房领导小组审批,确保了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严谨、公平、公开。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严格按照一户一宅政策,利用原宅基地,以“拆旧建新”方式为主实施改造,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同时不能超过宅基地审批标准,不超过3层。优先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及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的房屋进行零散、个体改造,对基础好、村民积极性高的村社进行集中改造建设。
在改造工程中,从化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社规划,并保留各村社有历史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古文物,如门楼、牌坊、祠堂、巷道、古树等。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将房屋的规划布局与水、电、路、农村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今后的发展结合起,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同时,把危破房改造与生态文明村、农家乐旅游村结合起来,形成新农村村庄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努力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政策及补助标准等,调动群众改造危破房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街)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危破房改造的具体工作,包括对危破房改造对象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资金的申请、划拨。各部门严格把好“资金拨付关”、“质量安全关”、“工程进度关”,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成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工程。
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为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出台《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府办[2009]199号),市财政、镇政府(街道办)分别开设危破房改造资金专户,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广州市政府给予2万元/户的资金补贴,从化市配套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予以补贴:普通农户5000元/户,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6000元/户,低保户7000元/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纳入普通农户标准予以补贴。资金由农户根据施工进度及有关要求向镇(街)农村危破房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镇(街)农村危破房改造办公室分期划拨给农户:基础工程完成后拨付1万元,首层楼面捣制完成后拨付1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目前,首批近百户农村困难家庭已率先告别了危险破旧的泥砖屋,住进了新居;整体改造的8条自然村,300多户正在加紧建设。
农村危破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现实条件,尽快改善农村的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实施农村危破房改造工程,将有效改善部分农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改变部分村庄简陋、落后的面貌,迎来一番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