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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新农合报销政策或调整 住院费超2.5万可申请救助

时间:2010-12-09 00:00 来源: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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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参合农民住院费达2.5万元以上可申请医疗救助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获悉,2011年增城市计划对新农合报销政策作出调整,其中一项是参合农民住院费达2.5万元以上可申请医疗救助。副市长张文远出席会议。

  据了解,2010年,增城市参加新农合576833人,参合率达99.88%,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1至10月,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受惠人数38942人次,其中住院补偿34265人次;分娩补偿4285人次;慢性病补偿392人次,共支出8466.48万元,人均住院补偿金额2388元,有效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2011年度,增城市新农合筹资水平保持2010年的筹资标准不变,人均260元。计划对新农合报销政策作出调整:一是积极推行普通门诊即时结算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以住院统筹为主,门诊统筹为重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是提高在本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5万元的补偿比例,由2010年的35%提高到45%;三是调整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达2.5万元以上可申请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按2010年的25%执行,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救助比例从2010年的25%提高到30%;四是积极探索改革传统报销模式,努力实现患病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镇”,探索开展在村卫生站实行免费看病,在镇卫生院门诊治疗使用规定的基本用药实行免费看病,所需费用在新农合基金支付,切实提高增城市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服务水平。

  张文远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增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确保增城市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2011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合的权益和义务,消除其疑虑和担忧。把宣传发动工作做细做实,从而增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市新农合的顺利实施。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健全新农合领导小组工作、资金管理、审计和监督、参合农民登记、信息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资金筹集、财务管理、医药费报销、卫生服务、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的规章制度,对新农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做到收有凭证,支有票据,严格审核,定期公布,接受群众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新农合基金真正用于农民的疾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