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成“股东” 集体经济再飞跃
广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村干部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
“现在集体资产种类和数目都一清二楚,收益也看得见摸得着,心里更踏实了。”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横江尾村村民卢先生手中握着股权证书,发出这样的感慨。
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沙浦村,村民罗明棠一家即将住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原有规划宅基地,集中统一建设的村民公寓“逸豪星座”。罗明棠高兴地说:“每平方只要2750元,就能住上跟大城市一样的高楼,周边的环境也特别好,很开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一项重点工作。广东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017年,东莞市、中山市、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顺德区、惠州市博罗县、江门市新会区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另有14个地区承担省级改革试点任务。目前,20个省级以上试点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中,6个国家试点已量化资产1864.14亿元,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14.34万人,发放股权证240.60万本,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清产核资阳光交易“收益看得见也摸得着,心里别提有多踏实了”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强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过去每年分红七八百,现在都涨到1000多了,家里5口人,一年就有六七千元分红。”博罗县横江尾村村民卢先生高兴地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以前集体有多少资产,用在了哪里,大家都不知道。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资产经过清产核资,在“三资”监管服务平台上公开了,村里有多少地、多少间房,房屋年租金收益有多少等等,都明明白白。
村集体资产上了“三资”监管服务平台,意味着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卢先生所在村小组的集体物业,在村民的监督下,管理更加科学,为村民带来的分红增加了不少。“收益看得见也摸得着,心里别提有多踏实了。”
罗阳街道农经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改革过程中,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相关章程、制度、财务管理也得以完善,“村民的监管严了,开销更为合理了,村民的分红也更多了”。
当前,博罗县各村组正加快做好清产核资后续的公示确认资产、签名锁定资产、造册备案存档、录入上传平台等工作。罗阳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现场打开电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展示了博罗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平台的网页界面,“村民只要在下拉框点击选择自己所在的村小组,所有资产信息都一目了然”。
博罗县农业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县343个村、2826个村小组全面开展并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共核实村组两级集体资产总额75.5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8.40亿元,非经营性资产总额57.17亿元,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面积)180万亩。
珠三角地区的农村,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集体资产总量较为庞大,普遍存在资产家底不明、股份权能不清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对上述问题,改革试点地区大胆探索,通过清查核实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平台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困境。
佛山市顺德区通过连续两年开展的驻村巡查,扎实推进资产清理核实、资产公开交易、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全区共核实农村集体资产99889宗,较清理核实前增加了6518宗。
“原来资产家底不清、管理欠规范、干群矛盾堆积的历史痼疾得到消解。”顺德区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加强“三资”监管和驻村巡查后,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新增交易全流程上平台率由原来的50%大幅提升到98%,成交价格比底价平均提升约12%。
2015年9月29日,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上线。
东莞市则通过改革形成了民主理财、村级预算、会计委派、审查监控、审计监督、责任追究、薪酬激励、督查考评、网络监测、阳光交易等“十管齐下”的“多层次、全覆盖”监管体系。全市通过集体资产网上平台和“东莞村财”APP等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62162宗,成交额780.8亿元,平均溢价率8.7%,为集体带来直接经济收益62.7亿元。
确权到户允许流转
“既要确保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盘活资产集体“蝶变”“我们的生活真是越来越好了”
在顺德均安镇沙浦村“逸豪星座”施工现场,7栋高楼已经拔地而起,整洁的社区、现代化的居住环境,游泳池、羽毛球场、儿童游乐场、地下停车场等生活配套一应俱全。望着即将入住的新房,沙浦村村民罗明棠难掩心中的喜悦:“没想到能住上跟大城市一样的高楼,我们的生活真是越来越好了!”
沙浦“逸豪星座”是顺德在乡村推广“社区公寓”的试点之一。所谓“社区公寓”,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原有规划宅基地,集中统一建设的公寓式住宅小区,主要用于解决符合固化条件的村民住房问题。
“‘社区公寓’不仅能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还能增加集体物业收益。”据沙浦村党委书记吴邓家介绍,沙浦村此次建设“社区公寓”用地仅44.84亩,而按照原本规划的独户宅基地则需要136.94亩,节余出来的92.1亩土地能进行市场化运作,所得收益将按“分八留二”的比例分配给村民,而小区商业物业的所得也能保障村民的长远收益。
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乡村经济发展和建设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出租村集体厂房年经营收入超千万、利用农村集体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通过土地流转产生规模效益带动农户增收等等,这样的鲜活案例不断涌现。曾经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都可以被一一盘活,通过转型升级实现“蝶变”。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龙田经联社通过自主投资开发通用厂房对外出租经营,年经营收入超1000万元。溪南镇东社经联社通过合资入股东社造纸厂,每年为社员分红不少于300万元。盐鸿镇各经联社统一对外出租集体土地发展水产养殖业,是全区唯一每个经联社年集体收入超100万元的镇。
中山市东区街道沙岗经联社以合作、入股、租赁等方式,与民营经济高位嫁接,发展优质物业型、服务型、投资型经济,既解决兴建物业的资金问题,又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稳定收入。神湾镇外沙村通过征收土地、竞价交易、“三旧”改造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用地,打造出2700亩花木“绿色长廊”,并利用旧厂房用地建成“海鲜+美食”加工一条街,直接辐射和带动周边200多户农户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