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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广东农产品销售“网红”

时间:2019-04-04 10:11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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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农产品销售网络红人征集活动的通知》,面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和社会机构征集一批农产品销售“网红”。此次征集,是为进一步提升“粤字号”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助力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专业镇、特色村转型升级。社会机构、“网红”个人、全省市(县、区)可在4月1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所谓网红,是指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某个行为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被网民关注而走红的人,有一定关注度和点击量。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和现代VR技术的迅猛发展,农业特色产品借助各大社交平台优势,通过“短视频+网络红人+直播+小店功能”等组合形式,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喜人的流量数据、销售成绩,同时催生出一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帮助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副产品提升了美誉度和影响力。
  根据通知,此次征集,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对象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优先支持在粤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互联网和品牌运营经验、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小视频+网红”直播团队形式推荐申报。二是具备自带流量平台,优先发掘、推荐曾经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播助力农业科技、信息、文化下乡、特色产品上线销售的“网红”。三是助力农业产销对接,优先支持在互联网视听节目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且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平台组团推荐。四是心系农业农村农民,诚邀有意愿、有能力为农产品代言、宣传推介的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型职业农民和社交平台网络名人主动参与“网红”征集活动。
  主办方在整理、分类、核查申报材料后,将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取前30名作为网络投票候选对象;结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情况,确定首届农产品销售“网红”征集推介计划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告。
  对于入围的首届广东省农产品销售“网红”,主办方将在南方+、广东省名牌产品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农民丰收节、“粤菜师傅”工程品鉴会、特色农产品专项推介等活动,优先邀请首届“网红”进行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农产品,同时制作“网红”宣传册及APP等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报名方式:
  报名表格可登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张可申、胡祖红,联系电话:37288229、37288671,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