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老兽医福利!广东正式推出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方案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通知。该方案完善对离岗老兽医的补助体系,妥善解决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问题。
以往,基层离岗老兽医的生活困难补助因为没有正式的政策,存在一些老兽医无法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现在,《方案》印发后,以往关于老兽医生活补助的问题就有了解决之路。
每人每月最高可补助900元
按照《方案》,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广东户籍老兽医,带上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动物检疫员证、离岗基层老兽医花名册等,和有效证明人的书面证明,就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经过乡镇、县、地级市审核、公示确定之后,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
固定安排补助资金6600万元,严格管理资金使用
《方案》规定,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资金6600万元,按比例分发给粤东西北14个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
并且要求严格管理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单独记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省、市、县所承担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老兽医能领取补助
《方案》制定了各项工作要求。首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老兽医身份和年限的审核、补助资金核算发放等工作要具体、及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在具体发放补助方面,要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离岗基层老兽医手中。
在严肃政策纪律方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假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作为特定历史时期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力量,离岗老兽医在岗期间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做出过很大贡献,落实离岗基层老兽医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有助于解决老兽医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