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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广东潮州法院十大项目式举措为民解难题

  “刚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电话,没想到潮州中院能这么快帮我们拿到薪酬,真的非常感谢!”近日,许某等5名农民工给潮州中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将之前已执行无望的案件提级执行,帮他们拿回被拖欠近三年的薪酬19万元。

  在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潮州中院多措并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之中,研究出台方案,确立“便民服务大提升”“办案质效大提高”“多元解纷大联动”“惠民普法大宣传”“司法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保障”“少年保护再优化”“司法救助再扩大”“社会治理再深化”“法治帮扶再发力”等十大项目28条具体活动内容,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截至3月29日,全市法院新收案件5783件,结案数同比增长了533件,增幅达26.57%;审核网上立案969件,诉前调解、和解案件329宗。

  司法救助解民忧

  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心群众疾苦、展现司法关怀,传递正能量的暖心工程。

  近年来,潮州两级法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秉持“把好事办好”的救助理念,积极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3月16日,潮州中院执行局在一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过程中,在案件当事人反映其家庭情况困难后,主动到潮安区庵埠镇仙乔社区申请执行人的家里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被害人王某钦的父母因儿子被害后,精神上打击非常大,一直卧床不起,长期需要药物治疗与全天候护理。王某钦的两个孩子尚未成年,均在校读书,家中重担压在王某钦的妻子郭某銮身上。因需要照顾两位卧床老人,她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经济极端困难,陷入因案致贫困境。

  被害人家属急需赔偿款,以解燃眉之急。然而,被执行人已被判处死刑,经全面财产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因此,潮州中院执行局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所在社区反映,由社区出具证明材料,并向潮州中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一进门就看到好多瓶瓶罐罐,全是两位老人输液的药物,”潮州中院第十一党支部书记、执行局局长陈景存回忆起第一次上门时的情景依旧记忆犹新。陈景存说,想要为民办实事,首先要把人民利益时刻记在心中,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办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后,陈景存一行人嘱托两位老人安心养病,并鼓励当事人郭某銮抚养好两个孩子,照顾好老人,尽快走出困境。目前,该宗司法救助案件已进入审查阶段。

  司法救助工作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是融合司法正义与温度的事业。潮州各县(区)法院在开展司法救助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司法救助案件的数量和金额逐年增长。

  3月30日,潮安一对老年人夫妇拿到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

  事情还要回到2010年的某天,被执行人丁某广驾驶货车与申请执行人蔡某记、蔡某音的女儿蔡某娜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娜当场死亡,后其驾车逃逸。蔡某记、蔡某音向潮安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丁某广应赔偿相关赔偿金60.59万元。

  但由于被执行人丁某广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蔡某记、蔡某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线上进行财产查控、线下进行走访调查,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蔡某记夫妇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来源,仅依靠儿子蔡某彬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生活陷入困境。执行法官了解有关情况后,决定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经报潮安区委政法委审查后,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及时向蔡某记夫妇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真正实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源头发力化纠纷

  “民情无小事,调解促和谐”,去年以来,潮州中院积极推进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协助解决企业、民工在萌芽阶段中产生的内部矛盾纠纷,实现资源共享、为民为企解忧、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体现“司法为民”工作理念。

  12天成功调解结案国内某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系列案20宗,并当场履行完毕……今年3月以来,潮州中院调解中心累计受理一审民商事调解案件54件,调解结案29件,其中调解成功27件,调成率96.43%,并促成当场履行,履行率100%,调解平均周期为11.31天。

  “非常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让我没着落的陈年欠款还能要回来,为你们点赞!”近日,一起长达20年的“恩怨仇恨”,在潮安法院文祠法庭和归湖镇诉前联调工作室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肖某辉向承办法官递上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2000年,被告谢某光多次向原告肖某辉购买鹧鸪蛋共计2.67万元,其仅付还1.33万元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尚欠原告肖某辉1.34万元。多年来,因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相隔较远,原告肖某辉多次通过打电话、上门讨要欠款无果,该笔欠款一直没有着落,成为陈年旧账。

  2021年初,原告肖某辉向潮安法院文祠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谢某光付还货款1.34万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接案后,经认真分析案情、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考虑到该笔欠款历时较长且当事人参加诉讼的路程较远,采取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节约诉讼成本,遂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联合归湖镇诉前联调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并指导归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

  经过调解,被告谢某光当庭付还货款6000元,并约定余款付清时间,原告肖某辉同意放弃货款利息请求。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还款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及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至此,诉前调解工作圆满完成,长达20年的陈年旧账顺利清算完毕。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进入快车道,本地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

  今年3月初,饶平县某小区5名业主陆续诉至饶平县人民法院,诉求该小区开发商大通公司(化名)退回其多收税费并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

  3月24日下午,饶平法院组织诉前调解,5名某小区业主与大通公司当场达成协议,大通公司退回其多收税费,业主放弃其余诉求。达成协议后,大通公司财务当场履行还款义务,5宗案件均做到案结事了。

  此案中,饶平法院不断前移司法为民阵地,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外,通过诉前调解快速结案,使该小区居民尽快拿到赔偿款项并办理房产权证,有效缓解诉累,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此外,潮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车机动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偏远山区等地,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辖区内百姓打官司,让民间纠纷就地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近日,正值春茶采摘季,潮安文祠法庭还联合凤凰茶叶协会开展“进村普法”活动,通过为茶农阐明雇用茶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茶农的法律意识,减少雇工纠纷发生,受到群众欢迎。

  网上立案提效率

  “近年来,潮州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连年增长,立案工作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诉讼服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丽说,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潮州法院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率”的思路,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业务。

  据统计,2019年以来,潮州法院受理网上立案申请共6377件,其中审核通过3907件。

  网上立案工作,旨在减轻人民群众打官司的时间、经济成本,推进网上立案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智慧的诉讼服务,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

  吴丽说,传统的诉讼服务模式中,群众常常因为对立案程序不了解,资料准备缺失,不得不多次补充材料才能办完立案手续。相比之下,网上立案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能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如果被告知材料不齐全,也能够十分方便地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进行补充,极大节约了诉讼参与人在立案、缴费环节等候以及往返法院的时间、经济成本。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潮州中院第三党支部(立案庭)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持续致力构建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网络、热线、移动端服务,一网通办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2021年3月22日上午,该庭顺利向管辖法院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推送一宗执行案件跨域立案申请,案件从立案庭提交申请到大理市法院给出回执仅用时3分钟,到大理市法院受理仅用时不到20分钟。

  近年来,潮州中院积极主动作为,根据法院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网上立案推广方式,于2020年9月10日出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流程(试行)》,对民商事一审案件和首次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流程进行规范。对网上立案的身份认证、应该准备的立案材料、法院审核期限、告知方式、文本要求均做了详细说明。

  符合网上立案条件的当事人,网上立案审查人员审查通过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现场立案或邮局上门收件的方式邮寄立案。中院已能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案件类型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今年中院已办理6宗跨域立案。

  同时,潮州中院进一步配强立案队伍,组建专门的立案团队,从队伍建设着手,为网上立案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网上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优化立案流程,降低网上立案门槛,吸引更多当事人和律师主动使用网上立案服务,进一步拓宽立案资料补充渠道。

  此外,持续加大推广工作力度,提升网上立案成效。充分运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积极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切实做好网上立案的宣传推广,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网上立案操作流程,保证群众最大程度地了解到网上立案的便利,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