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更好地指导各地全面开展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从http://zfcxjst.gd.gov.cn的城乡建设-政策文件下载)。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