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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各地要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住’反映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质的提升,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美丽家园的追求”。李希书记在今年全省实施乡村战略工作推进会上要求,要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让“四小园”像花蝴蝶一样飞舞在村头巷尾、路口田间,成为装点农村的星星点点。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住美丽乡村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

  二、责任分工及工作内容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指导农村“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先整治、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循序渐进、梯次创建。

  (一)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土地打造“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打造“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是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出来的土地,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规划和建设。坚决防止“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出来的土地进行违规建设,也不能闲置不管、杂草丛生。

  (二)充分利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打造“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鼓励引导村小组或村民充分利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闲置土地,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规划和建设。

  (三)对现有“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进行整治提升。鼓励引导村小组或村民对现有的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进行升级改造,美化亮化村庄环境。

  三、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奖补、社会捐助、群众自筹等相结合原则,多方筹集“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资金。一是建立“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奖补机制。县级涉农统筹资金可用作“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的奖补资金,定期开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创建评比活动,对建设质量较好的及时进行经费奖励补助。二是拓宽“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投资渠道。引导企业、新乡贤和其他社会团体出资建设公益性的“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鼓励农民群众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建设“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

  四、基本原则及负面清单

  打造农村“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紧贴民俗的原则,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下几点。

  (一)小花园、小公园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四小园”建设不得违反村庄规划,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

  (三)“四小园”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得强行建设,更不得强行摊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

  (四)“四小园”建设不能照搬城市模式,脱离农村实际,贪快求洋,破坏乡村风貌、自然生态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深刻认识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巩固“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将纳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地要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担负“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规划布局,资金保障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搞好整体规划。“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要纳入村庄整体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思路建设。“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和乡土文化等合理布局。

  (四)建立工作台账。各地要将“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建设纳入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台账,逐镇逐村建档立卡,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王怡,020-37288449、1345024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