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在汕尾召开,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今年广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为主、党政领导、行业监管、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渔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问责追责。省级层面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渔船全覆盖隐患排查,依托渔港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高标准推进任务落地。
攻坚期间,沿海各市共组织实施渔港安全检查2000余次,渔船安全检查2.7万艘次,排查隐患1412项,全部整改到位。“小、旧、木”渔船更新改造力度加大,全省更新改造渔船3635艘,其中大中型渔船1370艘,小型渔船2265艘。渔船通导装备配备加强,基本实现全省在册渔船AIS船载终端和海洋大中型渔船北斗终端“两个全覆盖”。
防台期间向渔船推送预警信息2.3万条,沿海各地市全部落实渔船百分之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之百上岸、回港渔船百分之百落实防御措施“3个100%”,实现渔船防台风人员“零死亡”。
目前,伏季休渔已经结束,海上作业渔船和人数大幅度增加,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因此,会议明确,要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切实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全力堵塞工作漏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如何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好防台应急处置、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要强化进出港签证管理,重点加强对外来渔船进出渔港的检查,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值班值守、预警信息发布、防台形势研判和突发险情处置等工作,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监管。扎实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全过程执法监管,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健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执法检查。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务必做到出港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出港。强化设施装备,提高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抓好宣传教育,各地要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整治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排查隐患保安全,加大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力度,严格实施渔船“全覆盖”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加强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汕尾经验,尽快出台全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文件,细化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要求。
会上,省农业农村厅通报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汕尾市、阳江市、惠州市、湛江市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参观了汕尾市城区省定点渔船拆解现场,并观看汕尾市涉渔涉海“一打一拆三整治”图片展,没收船舶、设备设施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