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江门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综合执法2021年首航,查获大型“三无”渔船1艘,排查渔船安全隐患7项。 1月16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台山鱼塘港对出海域发现一艘左后侧悬挂船名号为“粤台渔42009”的渔船。经查询海上执法系统,粤台渔42009船长为10米,但该船实际船长约30米。执法人员马上表明身份,要求该船停船接受检查,该船拒不停船,并加速向外海方向航行。经多次警告、鸣播警笛无效后,执法人员计划强行登临上船。涉嫌套牌船驾驶员发现执法快艇靠近时,突然打舵以躲避执法人员登临,现场情况十分惊险。经多次尝试无果后。执法人员看准时机,终于成功登临,并控制该船。经检查:涉嫌台牌船长约31米,船上7人,仅驾驶员(现场负责人)欧某持有助理船副的职务船员证书。船上其余6人均无基本船员证书。执法人员对该船的安全救生设施进行检查,船上仅有7件救生衣,无灭火器,无北斗或AIS定位设备,无救生筏(浮)。船上人员现场未能提供该船有效的船舶证书。该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欧某未持合资质的驾驶证书。执法人员逐一登记船上人员身份信息,然后联系2名渔业职务船员将该船查扣至世新船舶保管场作进一步调查。
首轮海洋综合执法巡查期间,执法人员对海上作业的渔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7项,主要为:(1)渔船虽然配齐渔业职务船员,但实际出海生产时,部分职务船员未随船出海,导致船上实际职务船员配备不足,(2)部分船主安全意识不足,聘任未持有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3)部分渔船救生衣配备不足,比如船上有5人,实际只有2件救生衣。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渔船限期整改,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对相关渔船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