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访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关德荣

微信图片_20210205181814.jpg

▲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关德荣在阳江闸坡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调研 

  强化“红线”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海洋与渔业》:请您谈谈阳江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部署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关德荣:阳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带队深入渔港码头检查督导渔业安全生产及应急防台有关工作,督促落实管控措施,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全力保障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底线”的安全生产思想为引领,坚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渔船安全监管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都成立工作组分别由局有关领导带队,深入渔港、渔船,指导、督促各县(区)全力做好渔船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省领导“不安全、不出海”及“亮口号、硬要求、实行动”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部署,阳江市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阳江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旨在通过组织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推动落实渔船安全“六个100%”,全面加强渔船安全监管和清理取缔非法涉渔“三无”船舶,真正实现“不安全、不出海”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探索构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基层属地管理为主部门依法监管执法、生产单位全面负责、广大渔民积极参与”的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常态化检查“全覆盖”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海洋与渔业》:阳江是重要的沿海城市,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大,渔业船舶多。阳江在确保渔船出海安全方面有什么经验?

  关德荣:我们要求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登记在册渔船实行每年至少1次登船安全检查,实现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消除事故隐患于未然。阳西渔政大队为解决异地生产渔船安全检查难题,多次派出执法检查人员分别前往粤东西、珠三角等市,异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检查渔船70余艘。

  为实现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阳江落实了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渔船不同作业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对生产渔船(特别是10人以上渔船以及老旧残渔船),重点强化渔船检验,规范渔船进出港报告、安全检查等关键环节,对渔船上的救生、消防、通导等安全设备配备齐全及规范使用情况,渔船、船员证书齐全有效情况进行检查排查,严防渔船带病出海作业;对休闲渔船、渔港水域内的供油船,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休闲渔船安全营运责任,严厉查处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供油船执行定点经营,严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涉渔“三无”船舶,落实规范监管,对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涉渔“三无”船舶,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纳入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未纳入监管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依法没收并拆解。

  阳江市高度重视渔船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与评估,实行风险点、危险源清单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指导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机构按照《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将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通报至属地镇级政府(街道办),由镇政府(街道办)组织相关渔(村、居)委会监督渔船落实整改措施,从而实现渔船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据统计,近三年来,阳江市共检查各类渔业船舶16600多艘次,排查渔船安全隐患并整改完毕1700多艘次。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防台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实防台“三个100%”要求,做到防台期间指定范围内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进港渔船做好防护等措施,我市持续多年保持渔业防台“零事故、零伤亡”。一是加强研判,提前预警。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加强信息研判,掌握最新台风动态,及时制定防台措施,多渠道向渔民发布台风信息,落实各方责任,共同跟进督促渔船回港避风。二是统筹组织,有序防御。台风来时,组织渔船分区停泊,保持通讯畅通;督促港内渔船落实防台措施,做好渔排人员上岸工作。同时,强化与有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三是加强管控,严厉处罚。针对台风期间,不服从指令按时回港避风渔船,通报属地政府及船管单位督促其按要求回港避风,并在事后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如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期间,阳江市18艘渔船船东船长不听指令,不按时间节点要求回港避风,事后对该批渔船作出停航5天、罚款1万元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培训1天处理。

  补强基层短板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海洋与渔业》:目前,阳江在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是什么?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未来阳江将采取哪些行动?

  关德荣:目前,阳江市在渔业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仍较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镇政府(街道办)、村(渔、居)委会及渔业合作社等基层船管单位渔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地基层渔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经费不足等问题,导致一些地区执法力度有所欠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部分渔港防风能力较差,避风泊位不够,消防设施配套不足,缺乏专业的消防救援力量。

  针对这些薄弱环节,阳江市已制定了针对性措施。一是明确规定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要求落实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船员持证上岗、渔船进出港报告、船用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等措施,并以签订责任书、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督促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将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列入本地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范畴,做好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等渔船管理基础性工作。同时,与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推动好“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属地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组织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渔船检验、证书审批、考试发证等工作,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对渔船证书、船员证书、船上安全设备、进出港报告等内容的安全检查。如近期以来,阳江市组织各级渔政队伍对全市70余艘安全风险较大的刺钓类作业类型渔船再次进行了全面渔船检验及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阳西渔政大队采取每月随机抽取辖区内40艘渔船的方式,对渔船通导设备、航行轨迹及进出港报告情况进行监控,对于擅自拆卸或关闭船上通导设备、不按规定报告进出港的渔船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到所属镇政府、村委会,要求船东船长限期整改完毕,否则禁止出航。四是督促各级渔政机构加强对渔船证书、船员证书、船上安全设备不齐或失效,不按规定报告进出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依法打击、取缔非法涉渔“三无”船舶。五是重点对防风能力较差、避风泊位不足、消防设施配套欠缺等的渔港开展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渔港的应急能力,如阳江市“现代化渔港”项目已处于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