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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平稳向好,2021年2月25日至26日,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四个督导组,到电白区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以及沿海涉渔9个镇(街道)、沿海2个渔政大队、59个村(渔、居)开展全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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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组对所停靠在码头的11艘渔船进行了登船抽查,按照渔船“六个100%”要求,重点检查了按规定配备、安装(放置)和使用渔船身份识别标签、渔船证书、渔业船员执证、配备安全生产设备、跟帮制度、渔港管理等情况,指导渔民群众做好渔船安全隐患防范。检查船东船长对网格化管理、跟帮生产、进出港报告、出海前自查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其中粤茂滨渔42006因更改作业方式,已由滨海大队扣押证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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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组分别到电白区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沿海涉渔9个镇(街道)、沿海2个渔政大队检查渔船“不安全,不出海”动员部署,工作机制,日常监管及宣传报道等台账资料。重点检查镇(街道)、村(渔、居)是否督促船东船长按规定申请办理渔业船舶证件、出航前检查渔船安全、按规定组织船员参加培训、为船上每一位船员实名购买人身意外险、跟帮生产制度、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服从政府部门指挥按要求落实渔船避风避险措施、渔船值班值守和防火等工作情况。随后督导组分别召开了座谈会现场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 专项行动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了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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