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至24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挂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组成以局渔政支队刘和平支队长为组长的督导组,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对东莞市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对虎门镇新湾渔港、中堂镇红锋渔船停泊点和沙田镇先锋渔港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检渔船19艘,其中大型海洋渔船9艘。检查人员对照“六个100%”着重对船舶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救生设备配备、通导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查阅市、区、镇渔船安全生产台账,访谈镇、村主要领导等方式,全面了解该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刘和平支队长在情况反馈座谈中表示,东莞市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有亮点、有成效,主要体现在政府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执法工作到位等几个方面,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就此提出四点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特别是在渔港、停泊点区域增加固定宣传牌,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力度和乡镇船舶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提升渔港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获物”;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升级渔港和停泊点基础设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此,东莞方面表示将根据督导组的检查意见开展深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渔船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