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河流众多,江上渔船活跃。据最新统计,全市共由渔业船舶共计1247艘(含休闲渔船),涉渔“三无”船舶693艘,渔船数量多,监管难度大。近日,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伟杰接受《海洋与渔业》专访时表示,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清远市以组建渔业队为抓手,推行渔船网格化管理,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一是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价值取向,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必须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带头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每天安排领导带班、干部在岗值班。一旦发生险情,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研判,作出工作部署。2020年9月,我以局长名义向8个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直属单位一把手发出来《安全生产提醒函》,其中渔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内容。为做好农业行业各领域三年整治行动,我局建立了工作专班,抽调人员到专班办公室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船舶检验工作。每年对在册渔船100%检验,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船舶严禁出航。
三是以渔业队为单位,进行网格化管理。我市有5个县(市、区)有渔业船舶共计1247艘(含休闲渔船),以镇、村为单位组建渔业队,以渔业队为渔船管理单位,全市进行网格化管理。暴风雨来之前100%通知到每艘船主,做到人员全部离船上岸。
四是加强涉渔“三无”船舶整治。2019年制定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12月结束。目前,我市已经对693艘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渔“三无”船舶以镇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加强管理。
一是压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保障出河船员100%持有有效船员证书、100%购买人身保险;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设备、证书证件以及排查生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广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督促渔船船东船长依法生产,严禁非法载人载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编制渔船生产安排名录,将本地渔船100%纳入当地生产管理。
三是压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检查,对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严禁上渔船出河作业。按照《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规定,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实施处罚,跟踪督促整改。
我们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监管,全面排查辖区渔船修造厂(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定期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人员,依法查处修造涉渔“三无”船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