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以来,河源市因地制宜,出台《河源市渔船“不安全、不出船”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以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近日,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叶志亮接受《海洋与渔业》杂志专访时表示,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造福山区渔民百姓。
深化渔业安全生产认识,
一是注重组织引领。河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印发专门文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赖小卫同志为组长,我为常务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河源实际情况出台《河源市渔船“不安全、不出船”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以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发动。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共印发有关渔船安全生产文件、通告150余份,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近2000份,张贴标语200余幅,出动宣传车400余次,电视电台报道200条次,新媒体平台宣传14次,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广泛普及渔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注重日常监管。从渔船入手,严格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渔船一律停航整顿;从渔业船员入手,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渔业船员持证率,提高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上突发事故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日常巡查和水上执法力度,通过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隐患排查全覆盖,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升级改造老旧渔船,
从摸底总体情况看,我市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基础薄弱,隐患较大。一方面,全市渔船全部属于内陆小型捕捞渔船,还存在“疍家”船,普遍属于“小、木、旧”渔船,防范风浪能力较弱,在面临特大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情况下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另一方面,我市目前还没有正规渔港,渔船多以镇村为单位,集中停靠在岸边临时停泊点,不利于集中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是执法投入不足,监管乏力。一方面,我市是山区市,经济薄弱,渔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手段不强,渔船科技监管能力水平较低;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农业执法面广线多,任务繁重,难以全覆盖监管,对于渔船私自出船,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针对以上薄弱环节,我们将以“不安全、不出船”专项行动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河源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一是提高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到船到点;加强组织培训,增强山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值班瞭望、安全值守、编队作业、执行安全规程等安全措施,严守渔业安全生产底线。 二是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水平。真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一套市、县、镇、村、船5级渔业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在组织、编制、经费、装备设备等方面的保障,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大力度推进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建设,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完善渔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到渔船管理“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筑牢渔船安全生产防线。 三是推动老旧渔船升级改造。“小、旧、木” 等老旧渔船安全隐患突出,升级改造势在必行。但在河源山区,经济发展滞后,老旧渔船升级改造进展缓慢。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继续出台政策,助力山区老旧渔船升级改造,造福山区渔民百姓。 我们将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渔船“不安全、不出船”专项行动为契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