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4.4”江苏籍渔船在浙江海域翻沉事故教训,加强全市渔船安全监管,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4月4日以来,揭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惠来大队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渔港渔船的安全监管。
一是迅速着力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4月4日至7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在神泉渔港、靖海渔港、资深渔港共开展了6场次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4月8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揭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率检查组到惠来县神泉渔港,会同惠来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渔港渔船安全监督检查。在神泉渔港,检查组重点落实渔船安全监管执法“六查”,全面摸排渔港及在港渔船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还驾驶渔政执法快艇对正要出海作业的生产渔船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的“四超”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渔民提高安全生产意识。“4.4”江苏籍渔船在浙江海域翻沉事故发生后,惠来大队及时向全县773艘渔船发送安全生产警示短信,支队、大队执法人员结合安全检查向渔民派发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渠道提醒船东、船长时刻牢记生产安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人员、船艇随时待命。支队坚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节日期间更是增加值守人次,加强渔港渔船的检查力度;同时,组织惠来大队再次对执法船艇、通信系统、应急救援装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迅速反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