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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核心示范 推动珠海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访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毅

  编者按:珠海是广东的海洋大市。近年来,珠海重视渔业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以国家级现代化渔港—洪湾渔港为核心示范,辐射带动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振毅接受《海洋与渔业》专访时表示,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以来,虽然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继续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保障,全面提高渔船综合监管水平,探索构建珠海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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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振毅与渔民群众交流生产生活、安全出航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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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振毅与渔政执法人员一起查看渔船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
  坚守底线,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海洋与渔业》:请谈谈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对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有什么新认识?

  陈振毅:珠海是广东的海洋大市,渔业是珠海的传统产业,同时也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高风险行业。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始终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安全工作整体规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把渔业安全生产作为整个行业领域最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近五年来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全面稳定,未发生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建章立制,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保障
  《海洋与渔业》:近年来,珠海是如何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累了什么好的经验?

  陈振毅:近年来,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港作为渔业生产重要基础设施,是渔民生产生活、渔船避风减灾的重要基地,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我市高度重视渔港规划建设,市政府专门出台《珠海市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年)》,累计投资超过10亿元建成并正式运营国家级中心渔港洪湾渔港。洪湾渔港把安全设施设备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一体推进,在港内实施渔港全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渔港渔船动态监控系统、渔港应急智慧系统等6套现代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渔港生产作业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控管理。我们投入400万元在洪湾渔港建设多功能渔政应急管理系统并安装2套智能救生设备。现代化的洪湾渔港全面提升了我市渔业基础设施水平,为渔港渔船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保障。近年来我市先后由市三防指挥部和市人大出台《珠海市防御热带气旋期间渔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渔船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确保船员持证上岗、保持渔船安全设施完备有效、主动报告渔船进出港情况。本市籍渔船船东船长100%签领《渔船安全生产告知书》,大中型渔船和特种作业渔业船舶《渔船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自查登记表》和《渔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登记表》全部发放到位。

  四是创新渔船编队生产制度。从2011年起,我市建立执行渔船编队生产制度,经过近十年时间,目前共有14支渔船编队,形成海上立体安全网络,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生产机制。市渔政支队制定《珠海市渔船编队管理办法》,明确渔船船东主体责任、船长直接责任、船员岗位责任,指导编队渔船生产安全。同时,通过召开渔船编队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落实主体责任。我市渔船编队生产做法得到省的好评,在2017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厅领导专门推广我市渔船编队经验做法。

  五是严格渔业执法。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2020年渔政部门查获“三无”船舶216艘;攻坚克难清理非法渔业设施,历史性完成10.04万亩清理任务,消除了海上航行的一大安全隐患。全面参与海难救助,渔政部门直接参与海上搜救34宗,出动船艇83艘次,涉及船舶57艘遇险人员179人。 

  夯实基础,全面提高渔船综合监管水平 

  《海洋与渔业》:目前,珠海市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在行动方案中制定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陈振毅:目前,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渔船避台风场所建设还不足,每当台风来临,我市部分渔船需前往内河水域或者到周边的中山、江门、广州等外市避风地避风,另外,我市渔船仍存在“老、小、木”情况,渔船马力小、船龄长、抗风浪能力差。二是基层对渔业安全属地责任认识还未完全到位。基层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渔船安全“六个100%”的认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个别渔船数量较少的村(居),对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到位。三是涉渔“三无”船舶隐患问题还未得到根治。我市水域位于珠江出海口,水网交错密布,容易滋生小型“三无”船舶,且清理打击难度大、清理后容易反弹等,是渔业安全隐患的一大顽疾。

  当前,我市正全力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攻坚,补齐问题短板。专项行动重点推动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下大力气梳理和细化渔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并形成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我们已经梳理了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渔政部门、船东船长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印发进一步明确。二是提高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水平。继续提升洪湾中心渔港安全生产监管科技水平,全面落实渔船检验制度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同时,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积极推进避风锚地疏浚建设项目,争取早日解决我市渔船避风问题。三是彻底解决涉渔“三无”船舶问题。涉渔“三无”船舶一直是渔业安全生产的一大难题,我们将按照省的部署,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生计涉渔“三无”船舶纳入乡镇安全监管,不符合纳入生计船舶管理的,一律予以打击取缔。

  《海洋与渔业》:珠海实施专项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陈振毅:通过实施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我们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六个100%”,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内陆渔船安全监管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实现“不安全、不出海”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各级各部门、各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各项工作机制对监管措施落实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真正落实到位。二是以洪湾中心渔港为核心,辐射其他渔港,全市渔港管理更加完善,渔船港内停泊有序并自觉实施进出渔港报告制度。三是有效解决我市乡镇涉渔船舶安全管理难题。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制度,探索构建珠海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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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内渔船按指定区域停泊,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