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解决渔船监管难题——访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刘

  编者按:渔业尤其是海洋捕捞业是湛江市的优势产业之一,但是随着渔业资源衰退矛盾日益突出,渔船安全管理形势愈发严峻。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刘接受《海洋与渔业》专访时表示,湛江将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监管,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渔船监管难题。

图片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刘

  谈认识:从根本上解决渔船安全管理问题

  《海洋与渔业》:请谈谈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对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有什么新认识?

  陈刘: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2019年底以来,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面临的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层出不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局党组通过专题学习和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同时也深刻分析研究我市农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措施。

  影响渔船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来自于渔船、渔民、气象和管理多个方面,容易受到从业者、管理者、经济条件、科技发展水平等条件的制约,要有效降低渔船安全生产风险,提高渔船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渔船安全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疲于奔命”的问题,必须要以行业发展的观点,真正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多领域、多层次地进行分析研究,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谈经验:渔民自治组织助力渔船安全齐抓共管
  《海洋与渔业》:近年来,湛江是如何抓渔业安全生产的?积累了什么好的经验?

  陈刘:近年来,湛江在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压实责任,举措有力,攻坚克难,建章立制,取得良好成效。总结起来,关键有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渔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早在2017年,湛江市政府出台了《湛江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湛府办【2017】41号),进一步规范渔船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属地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渔船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目标量化管理,逐级明确和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渔港安全监督管理。针对普遍存在的渔港“三权不清”问题,湛江市积极推动各渔港所属地方政府从新修订并完善渔港港章,逐步建立港长制,将渔港的建设维护、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等分别落到实处,为渔港现代化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三是推进渔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鼓励引导渔船公司化经营、法人化管理,积极推进渔船通过股份、兼并等形式组建捕捞公司。扶持和引导乡镇、村居成立渔业合作社、服务公司等方式建设渔民自治组织,将渔船安全生产纳入自治内容,将分散的渔船组织起来,加强渔船组织化管理水平,提高集体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切实解决渔船安全管理“低、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促进规范化、规模化经营,使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成为渔船管理的“桥头堡”,探索解决渔船安全监管“最后一海里”问题。

  四是规范乡镇(街道)船舶管理。按照疏导结合、分类处置原则,对长期存在的群众生活谋生所必须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范围,不得转让买卖。未纳入监管的涉渔“三无”船舶,一经查获,一律依法取缔。

  五是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6694人次,检查渔船9875艘次,排查出存在事故隐患渔船308艘次,责令当场整改203艘次,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105艘次,行政处罚31艘次,全市渔船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97.91%。通过扎实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贯彻渔船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渔船依法依规航行和作业,有效遏制较大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谈问题:渔业资源衰退矛盾日益突出,“三无船舶”监管尚无良策

  《海洋与渔业》:目前,湛江市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在行动方案中制定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陈刘:渔业尤其是海洋捕捞业是我市一项优势产业,也是公认的高危行业之一。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落实监管措施,认真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动平安渔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市渔船多与渔场少、捕捞能力大与渔业资源衰退的矛盾日益突出,渔船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捕捞渔民盲目追逐效益,时常发生争占渔场、抗风航行、冒险生产等现象;海上交通日益繁忙、渔场与航线密集交叉,渔船之间以及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的概率加大;渔民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薄弱,船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练,尤其是外来渔工中,操作技能经验不足的渔工增多,对有一定科技含量的AIS避碰终端或北斗卫星终端的操作不熟练,在海上作业时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AIS避碰附近船舶,增加了管理难度和安全隐患;渔船生产组织化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为个体生产,作业地点分散各地、抵御风险能力低,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渔船安全生产中“船东船长主动性”和“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解决;涉渔“三无”船舶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存在大量涉渔“三无”船舶,对其监管关系一直未能理顺,导致有个别地区涉渔“三无”船舶处于失控状态,监管难度较大。

  为加强对“三无”船舶的安全监管,我们正进行摸底统计,争取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把它们纳入乡镇管理渠道,统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杜绝海上伤亡事故的发生。

  谈目标: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监管

  《海洋与渔业》:湛江实施专项行动方案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陈刘:通过实施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厘清各部门、船东船长等责任,各地市、县区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六个100%”,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安全监管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实现“不安全、不出海”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各级各部门、各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将渔船安全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化作简单直白、要点鲜明的行动要求,便于从业人员理解接受,通过加强职业船员培训,提高渔业船员的航海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从78%稳步提升至目前的接近100%;三是各地将全面签订渔船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四是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传统渔民的小型(12米以下)乡镇涉渔船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后,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

图片

  ▲ 湛江港

图片

  ▲ 湛江乌石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