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安全摆首位,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
《海洋与渔业》:请您谈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对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有什么新认识?
龙桂华:我市高度重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多次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上组织学习,极大提高了我们对渔业安全工作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我们牢牢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为原则,从渔船检验、船用产品检验、进出港报告、渔船安全检查、船员配备、渔业防台等方面每一个环节做扎实、做细致,确保不留隐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落实渔船安检“全覆盖”,强化渔船渔港风险防控
《海洋与渔业》:近年来,广州是如何抓渔业安全生产的?积累了什么好的工作经验?
龙桂华:近年来,广州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渔船渔港风险防控工作和日常安全监督执法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渔船安全检查 “全覆盖”,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开展安全风险预判评估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每季度组织各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定期分析评估广州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难点,优化交叉检查制度,科学合理规划下一阶段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同时,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渔船渔港安全监管执法形势分析。
二是扎实开展渔业防台工作。制定防台应急预案,对各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防台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在多次防台工作中已证明防御措施运行有效;制定《广州市渔业船舶防御台风回港应急数据报送工作制度》,将各区防台渔船数据报送工作责任到人,明确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畅通。高度重视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在台风来临时通过多种方式发送警示信息,提醒渔民及时主动回港避风。实施防台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领导、应急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力量24小时在岗待命,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多次防台工作中保护了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推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落实。宣传贯彻《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抓好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渔船所有人(经营者)、船长为渔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的规定;指导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进一步明确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建立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台账,落实相应安全监督执法职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防台回港避风、事故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对检查发现渔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责令船东(船主)依法整改的同时,按照《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通报渔业船舶所有者户籍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监督渔业船舶落实改正措施,形成工作闭环。
四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强辖区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日常巡查工作,结合渔船安全检查“全覆盖”工作,将渔船安全检查落实到辖区每一艘渔船,排查安全隐患,不让渔船“带病出海”。组织开展海上渔船安全执法监督执法工作,严处不按规定携带证件、穿着救生衣及配备安全救生设备出航作业的渔船。在加大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执法巡查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等方式,专人跟踪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情况,注重整治效果,做到有患必除。
渔船跟帮生产工作滞后,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头痛
《海洋与渔业》:目前,广州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在行动方案中制定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龙桂华:根据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六个100%”的要求,我们在“安全规程100%执行”和“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这两个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
渔船跟帮生产管理制度和出海渔船联系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以前也有开展相关工作,但未形成明确的制度,这次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中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了这一点,要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织编制渔船跟帮生产安排名录,将本地渔船100%纳入跟帮生产管理,明确每个帮组责任船(人)及要求,并督促落实。建立出海渔船联系制度,安排人员每天主动联系出海渔船船东船长,了解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涉渔“三无”船舶屡禁不止。多年以来,我市渔政部门打击取缔了大量涉渔“三无”船舶,但由于执法力量单薄,依然屡禁不止。本次“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中制定了关于100%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的相关内容,把地方政府发动起来,明确由乡镇/街道全面摸查辖区涉渔“三无”船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掌握涉渔“三无”船舶在各乡镇/街道的分布,由区党委政府组织打击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以及未纳入乡镇安全监管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源头监管,全面排查辖区渔船修造厂(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定期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人员,依法查处修造涉渔“三无”船舶行为。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应当100%清理取缔。在地方政府严打涉渔“三无”船舶的基础上,加上渔政执法部门的执法,逐步实现“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的目标。
层层压实责任,探索渔船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海洋与渔业》:广州实施专项行动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龙桂华:实施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以来,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宣传舆论氛围,渔民群众“不安全、不出海”的安全意识大大提升。与以往渔业安全监管主要由各级渔业部门来实施不同的是,本次专项行动压实了各级地方党政责任,地方政府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广州以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现场会等工作部署,以及省领导关于渔船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六个100%”要求,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内陆渔船安全监管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实现“不安全、不出海”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探索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