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南海伏季休渔以来,根据总队《“亮剑2021-1”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紧紧围绕重点时段、重点海域、重点对象、重点行动、重点打击“五个重点”要求,强化海陆联动与部门协同,强化港口执法与渔场执法,加大休渔初期执法监管,有力保障我省海洋伏季休渔开局顺利。据统计,截至5月31日,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共查获违反休渔制度案件337宗;涉案“三无”船舶309艘,涉案渔获物24566.76公斤;移送公安海警部门涉嫌犯罪案件3宗。
一、全面推进休渔渔船APP核查工作。
为做好2021年伏季休渔渔船管理工作,确保我省伏季休渔顺利实施,全力推进休渔渔船APP核查工作,精确掌握每艘休渔渔船停靠港口情况和每个港口休渔渔船停靠数量分布情况,有效提升监管精度和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省通过APP核查应休渔船22516艘,完成率为95.4%,其中揭阳、中山两市核查完成率达100%。
二、全面规范异地休渔渔船管理工作。
为全面做好2021年伏季休渔我省休渔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异地休渔渔船监管,彻底堵住船籍港和停泊港休渔监管漏洞,解决异地休渔渔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到位问题,确保休渔渔船管理到位、管控到位,休渔秩序安定平稳。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严格按照“船籍休渔、严防脱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专题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要求各地级市安排好本市渔船的休渔泊位,原则上不能异地休渔,对确实无法回原籍港休渔渔船必须按照“一船一措施”严格监管,确保应休渔船100%在港休渔。
三、全面抓好免休渔船监管工作。
我省免休渔船共2556艘。4月中旬,总队先后派出粤东、粤西两个工作组,赴湛江、茂名、汕尾、汕头等市,对免休渔船进行逐一核查。进入休渔期后,对免休渔船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并按规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作业、规定的路线航行、规定的港口补给、销售渔获物;同时,通过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对免休渔船船位、航迹保持实时有效的监控。对于没有取得专项捕捞许可证和未安装、开启 船位监控设备的渔业船舶,一律禁止出港,并通报渔业主管部门,取消免休资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省海洋钓具渔船“八个一”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举办一期安全学习培训班,配备一批卫星通信设备,部署一次船载终端专项检查,签订一份《渔船服从管理承诺书》,张贴一张警示标语,开展一次网具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律严查。
四、全面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部署要求,组派6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对休渔渔船返港、安全监管、执法管控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亮剑2021-1”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对渔港、渔船停泊点、码头的巡查监管,严防渔船违规出航和非法渔获物交易;持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休渔执法监管有序推进。5月7日,组织直属一支队派出暗访组赴福建诏安宫口、田厝渔港、东山大澳中心渔港和周边水域进行暗访,发现疑似南澳籍涉渔“三无”船舶停靠在上述水域,拟协调有关方面,适时部署执法力量进行打击。5月10日至14日,组织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同步开展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首次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查获118艘涉嫌违规渔船,其中我省在港内查获101艘,极大地打击了休渔期海上非法捕捞的嚣张气焰。5月17日,根据举报线索,组织阳江支队执法船艇开展突击巡查,查获涉嫌违反休渔制度渔船5艘;中山支队在磨刀门水道西河水闸附近水域查获1艘涉嫌走私船舶,涉案红油113.41吨。5月19日,惠州支队在大亚湾大辣甲岛附近海域查获1艘涉嫌“三无”快艇(1050匹马力);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在茂名博贺新港区查获21艘涉嫌违反休渔规定进行捕捞渔船,涉案船舶涉及茂名、阳江、湛江三地,部分船上装有渔获物。
下一步,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休渔期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对重点管控海域、重点渔港(停泊区)、重点渔船的巡查管控,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