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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沉疴除积弊补短板 筑牢渔业生产安全防线——访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高火君

  编者按:近年来,汕尾市开展“一打一拆三整治”、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向好,海上渔船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但汕尾市渔业基础薄弱、老旧渔船偏多、职务船员数量不足等现象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转变。近日,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高火君接受《海洋与渔业》专访时表示,为继续巩固“一打一拆三整治”等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汕尾市结合实际,于2020年10月制订了《汕尾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实施案》,破沉疴除积弊补短板,筑牢渔业生产安全防线,努力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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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火君(右二)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谈认识: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海洋与渔业》:请您谈谈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对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有什么新认识?
  高火君: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渔业发展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同联动,从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落实等方面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推动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落地落实,坚决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稳定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履行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谈经验: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打一拆三整治”破除沉疴积弊

  《海洋与渔业》:近年来,汕尾是如何抓渔业安全生产的?积累了什么好的经验?有什么典型案例?

  高火君:面对渔业安全生产的沉疴积弊,我们汕尾市委市政府给出的解题方案是开展“一打一拆三整治”行动(“一打”是指打击取缔“三无”船舶,“一拆”是指拆解原省库渔船,“三整治”是指整治渔船违规作业、整治涉渔乡镇船舶、整治海洋生态环境),坚持“四结合”“四到位”,做到了“三个前所未有”(即打击海洋“三无”船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完成转产申请和拆解渔船数量之多前所未有,整治渔船违规作业、整治涉渔乡镇船舶、整治海洋生态环境力度之强前所未有),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整治有力有效有序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和基层联动相结合,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制定《汕尾市加强规范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及一系列长效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设置“一办六组”推进具体工作,迅速构建4个县(区)、23个镇(街)、202个村(社区)和市直29个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立体网”。

  二是坚持法治先行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矛盾及时化解到位。采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土办法相结合的宣传策略,截至2021年5月,共发放资料52266份,省市县累计报道663篇次,播放公益广告、电视通告、宣传字幕等累计2356次,组织动员全市200多家企业提供5000多个转岗就业岗位,举办80场次渔民转岗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累计发放就业意向登记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手册等近5万份,将39户182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渔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6宗,及时有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铁腕整治和分类处置相结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全链条、全覆盖打击“三无”船舶,健全落实海上巡、港口查、陆上堵的全方位、立体式执法管控机制,让“三无”船舶无处遁形;投入资金3亿多元,全面推进原省库渔船减船转产,化解原省库渔船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化整治涉渔乡镇船舶,从严控制数量、从严把握准入门槛、从严监管安全生产(简称“三从严”),同时压实属地及职能部门责任,进行统一编号、喷字、编制二维码,办理临时证书,做到监管到位;对全市所有国库渔船进行全面核查,排查解决安全隐患,督促购买渔业保险,推进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及北斗、AIS、卫星电话配备;重拳整治海上渔船违规作业,严厉打击跨海区捕捞、无序养殖、使用违规捕捞渔具、“电、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长效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推行“湾长制”“港长制”“船长制”“网格长制”,形成“以湾管港、以港管船、以船管人”和实行渔船“镇、村、组网格员制”的长效机制,同时配套出台打击“三无”船舶长效机制、目标考核办法、责任倒查办法等,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船舶所有人主体责任。

  谈问题:推出“四长制”补短板,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

  《海洋与渔业》:汕尾在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在行动方案中制定了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高火君:汕尾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弱、底子薄是最突出的问题,通过“一打一拆三整治”虽然集中解决了省库渔船历史遗留问题、涉渔乡镇船舶管理不规范、“三无”船舶屡打不止等问题,但全市老旧渔船占比大,船舶技术状况较差,更新改造升级步伐还不够快,本市籍船员匮乏,船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技能缺乏等问题绝非一朝一夕能彻底解决。在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过程中,我市推出了10项针对性整治措施,重点落在以下3项:

  一是推动 “四长制”(即“湾长制”“港长制”“船长制”“网格长制”)落地见效。

  “湾长制”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工作方案,以有序开发海湾资源和提升海湾海滩生态环境质量、功能为目标,加快构建“海陆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全域共治”的湾区治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湾长”的组织架构,明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湾长和各级湾长职责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级湾长精抓细管、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港长制”深入融合“建渔港、保平安”行动和渔港管理站建设工作,一级渔港设立县、镇两级港长,二、三级渔港设立镇级港长,形成以镇(街道)为主的渔港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渔港建设,推动渔港管理站实体化运作,逐步落实涉渔执法力量驻港监管。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垒”,实现“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的目标,促进渔船安全管控,船员有序管理。

  “船长制”压实船东船主的主体责任和渔船船长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通过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船东船主履行渔船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实现从“不清楚、难落实”到“很熟悉、主动干”的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渔船规范化管理。

  “网格长制”是以甲子镇为试点地区逐步推广,推动沿海各地建立渔船“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层级管理责任,由单一的功能化网格逐步转变为涵盖渔业安全管理、反走私、禁毒、反偷渡、疫情防控等多功能、集约化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渔船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通导设备监管,补齐防台安全管理短板。继续深入推进渔船AIS及北斗系统配备,确保随时掌握渔船航行动态,保障台风期间及其他紧急情况下联络渠道畅通。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开展船员专项治理。加强对船东船主的培训教育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渔民群众参与技能培训,开展对渔船职务船员缺配和船员“人证不符”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

  谈目标:摸索构建“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现代化渔业管理模式

  《海洋与渔业》:汕尾市实施专项行动的预期目标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火君: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渔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构建以镇、村、涉渔企业为基础的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形成“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管理模式,提升渔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事故总量保持在低位运行,较大等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海上防控。通过全方位的排查、打击,查获违法违规船舶750艘,清理“三无”船舶1075艘,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部门联动监管的经验。

  二是进一步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整治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现象,加大渔船安全设备检查,329艘渔船不符合6个100%要求被禁止离港。

  三是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清拆825艘原省库渔船,国库渔船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可出海的3383艘国库渔船均配备通导设备,涉渔乡镇船舶通导设备配备、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网格化管理、承诺书签订、船牌喷涂率均超90%,涉渔船舶基础管理显著提高。

  四是进一步提升了渔民守法安全意识。通过对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渔民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据统计,2019年共发生23起涉渔船舶安全事故,6人失踪,7人死亡,其中仅涉渔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就失踪5人,死亡5人。2020年,通过严格整治,我市11起涉渔船舶安全事故共造成4人失踪,1人死亡,安全事故数量及死亡率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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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