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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开展好禁渔期宣传工作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部署,2022年清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四个月。我区管辖的所有与珠江流域的珠江水系(包括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相连相通的江、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纳入禁渔区。为进一步保护好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作为,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开展禁渔期宣传工作。

  一、强化宣传力度。2月25日和2月28日执法股联合渔业管理股分别开展了为期2天的禁渔执法专项宣传。通过张贴公告、巡河检查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普及禁渔知识,在东城街道、凤城街道、洲心街道、石角镇、飞来峡镇渔船码头等人流密集地张贴通告50份,宣传渔业相关政策。此次禁渔期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发送宣传信息4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悬挂条幅30条,向群众宣传《刑法》、《渔业法》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行动守法意识,有效保护清城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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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大巡查力度。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目前已组织水上巡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对重点水域、渔船停泊点、白庙社区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下一阶段的禁渔期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禁渔期期间,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执法,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炸鱼、毒鱼等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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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村民、村级河长作用,设立并公布禁渔管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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