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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赴各区督导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为如期完成佛山市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任务,6月28日-29日和7月5日,刘和平支队长带领执法监督科相关人员赴三水区、南海区、高明区和顺德区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现场督导,有关区局分管领导、渔政大队负责人、镇街分管领导和农办相关人员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先后赴三水区局解读宣贯相关政策,赴南海区桂城街道、九江镇,高明区荷城街道,顺德区杏坛镇、均安镇开展现场检查。各区局、有关镇街就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汇报,提交了书面材料,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督导组展开深入讨论交流。

  针对督导检查的实际情况,刘和平支队长重点强调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清理“三无”船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无论其是否涉渔,一律坚决清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按照区级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落实拆解补贴,尤其对清理难度大的必须反复做工作,力争在省政府发布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前完成,保证此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走在前列。三是明确清理范围。在册渔民只允许保留一艘在册渔船,辅助船一律清理。非在册的生计渔民申请后,船舶经评估满足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可纳入乡镇管理。其他住家船、无主僵尸船、报废商船、水泥船必须全部清理。四是做好政策宣讲。“三无”船舶清理涉及群众私人物权,工作难度大,尤其是镇街一线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宣讲,按规定予以补偿,注重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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