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开展农田防御工作
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开展农田防洪排涝等防御工作。各地应结合农田沟渠整治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农田易涝点、易堵点进行详细排查,及时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做好移动抽水泵等应急救灾设备调配,确保能及时排涝。根据气象预报和当地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地区的农田建设项目应停工,并采取适当措施存放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确保材料、开挖泥沙及其他杂物不堵塞排渠。
二、做好灾情核实和调度工作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深入受灾地区摸清灾情实际情况。优先核实排水沟等排涝工程受损程度,因农田受淹无法判断农田设施损毁情况时,应等水退后再核查。核查工作完成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如实填报调度表并逐级及时上报。
三、分级分类做好损毁农田修复工作
对农田设施未损毁、但存在淤堵的农田,要组织项目管护主体抓紧开展清淤通畅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对农田设施轻度损毁,但主要功能仍正常的农田,要积极统筹农田建设管护资金、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和保险赔付资金等,组织管护主体实施修复后,立即恢复正常生产。对农田设施损毁程度严重、无法短时修复的农田,核实后将符合立项条件的优先纳入当年或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立项范围,并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