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猪核心场种群及技术要求
一、生猪核心育种场
(一)种群要求
1.核心群母猪数量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长白猪500头以上,大白猪500头以上,杜洛克猪200头以上,地方猪200头以上,培育品种300头以上;
2.种猪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
3.种猪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种用要求。
(二)技术要求
1.有今后5年以上的种猪选育方案,执行2年以上,并有年度选育工作总结报告;
2.场内种猪性能测定制度齐全,遗传评估方法科学合理;
3.系谱记录齐全,种猪个体须经过性能测定,主要经济性状(总产仔数、活产仔数、达100kg体重日龄、100kg体重活体背膘厚等)测定数据完整有效,引进品种单品种年测定种猪1000头以上,其中种公猪测定数量300头以上,地方猪单品种年测定种猪400头以上,培育品种单品种年测定种猪600头以上。
二、核心种公猪站
(一)种群要求
1.规模:种公猪站运营2年以上,种公猪年平均存栏300头以上;
2.血缘清楚,三代以上系谱档案记录齐全,达100kg体重日龄、100kg体重活体背膘厚等主要经济性状估计育种值(EBV)资料齐全。
(二)技术要求
1.种公猪健康:临床健康无病症,经省级以上动物防疫机构监测非洲猪瘟抗原阴性、猪瘟抗原阴性、口蹄疫抗原阴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抗体阴性,猪伪狂犬病野毒抗体阴性;
2.精子密度、活力、畸形率等质量指标应符合《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21)的要求。
三、生猪种源基地
(一)种群要求
1.单一品种母猪3000头以上;
2.种猪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
(二)技术要求
1.有完整的生产性能数据记录;
2.系谱记录齐全、有数据信息系统、测定设备;
3.种群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种用健康标准要求;
4.具有主要疫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已执行2个世代以上,并有监测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