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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部门决算报告

时间:2019-09-04 10: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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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协助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承担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参与审核农业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协助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一)内设机构情况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内设3个业务科和1个中心(科级):综合科、生态环境科、可再生能源科、污染减排与监测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占实有人数45%;退休人员11人,占实有人数55%。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度总收入2,61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7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95.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7.70万元,增长59.5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测算,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增加,使基本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较一定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安排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77万元、“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275万元、“广东省新增土壤表层及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专项资金639.76万元、“调整2017年农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详查项目”专项资金143.9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度将农业部拨入本部门基本户的专项资金误列到“上级补助收入”,2018年按制度要求转列为“其他收入-非本级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576.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5.84万元,增长75768.42%。主要原因:一是按制度要求将农业部拨入本部门的专项资金列为“其他收入-非本级拨款”,二是农业部拨入的专项资金增长较大,如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度总支出2,613.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55.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05万元,增长18.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标准有所提高,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增加,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较一定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超支分担款、家属统筹医疗费等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超支分担款有所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455.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455.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安排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77万元、“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275万元、“广东省新增土壤表层及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专项资金639.76万元、“调整2017年农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详查项目”专项资金143.99万元,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320万元。

  4.农林水支出804.7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运行”224.8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494.2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85.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1.84万元,下降33.85%,主要原因是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减少18.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减少43.2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增加148.5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减少498.9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9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5.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1.9万元,增长291.8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测算,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增加,使基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项目支出追加安排“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77万元、“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275万元、“广东省新增土壤表层及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专项资金639.76万元、“调整2017年农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详查项目”专项资金14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6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1.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42万元,增长284.7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测算,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增加,使基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项目支出追加安排“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77万元、“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275万元、“广东省新增土壤表层及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专项资金639.76万元、“调整2017年农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详查项目”专项资金14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5.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8.89万元,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超支分担款、家属统筹医疗费等医疗费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1135.75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广东省新增土壤表层及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等“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530.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的“事业运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及“其他农业支出”。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5.30万元的43.9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5.30万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5.30万元的4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5.30万元的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2万元,下降4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2万元,下降4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33万元,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完成职能工作的调研、技术推广、培训、检查督促等普通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83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降低12.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1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完成职能工作的调研、技术推广、培训、检查督促等普通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