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管理运作;协助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民体育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省农民体育比赛活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编制31名,其中主任(站长)1名、副主任(副站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度总收入194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27.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4.19万元,增长47.8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下达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下达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农业部下达专项资金减少和科目核算变化。2018年农业部下拨专项经费20万元,并列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我单位停止经营性收费,严格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其他收入21.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14 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一是利息收入增加,二是农业部下拨专项经费20万元,列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度总支出180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0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18.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07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情况:2018年度新增一名退休人员,两名退休人员去世。
2.项目支出78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3.9万元,增长94%,主要变动情况是中心业务量增加,财政下达专项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2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7.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05.27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结转2017年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经费250万元,下达2018年农业农村人才培训资金500.5万元以及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180万元】;二是人员调资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4.7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三、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5.1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二上申报时,由于项目由原来两个合并为一个时数据出错,原一上预算上报的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5万元没有上报,造成在自有资金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8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8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预算二上申报时,由于项目由原来两个合并为一个时数据出错,造成原一上预算上报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没有上报,因此在自有资金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81万元,财政资金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