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主要职能:实施全省耕地质量建设、调查监测评价和耕地地力监测工作;承担测土配方施肥、农田节水工作;指导全省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占补平衡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承担全省科学施肥和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地力培肥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承担耕地质量改良培肥、科学施肥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 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编制本单位决算。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站设综合科、耕地管理科、肥料技术科、肥料管理科与检验检测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站在职人员有15人,其中有研究员3名,高级农艺师6名,农艺师6名。
第二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度总收入1631.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51.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6.59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上年省级财政追加部分专项资金,2018年没有追加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度将农业部拨入本部门基本户的专项资金误列到“上级补助收入”,2018年按制度要求转列为“其他收入-非本级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9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我站严格按照《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9月起停止检测和试验服务收费。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32.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0万元,增长334.2%
主要原因:一是按制度要求将农业部拨入本部门的专项资金列为“其他收入-非本级拨款”,二是2018年收到农业部、农技中心拨付的项目经费29.4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度总支出1631.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32.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24.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2.39万元,减少20.11%,主要变动情况:主要由于机构改革,我站调出4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
2. 项目支出708.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79万元,增加9.9%。主要原因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执法监管经费、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6.82万元,增长9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3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5.32万元,增长45.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5 万元,增长10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81万元。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87.11万元,其中科技奖励10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46.76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94.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5万元。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占4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占54.2 %;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0.004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4.5万元一致,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4.5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厅里的安排,2018年11月我站1名同志随厅领导出访比利时、奥地利和捷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54万元减少2.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只占年初预算的5%。比上年0.02万增加0.02万元,增加原因是接待全国肥料监督抽查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用于综合保障业务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对外联络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及依公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如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方面额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反映用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上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支水支出(项):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