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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05 16: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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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是公益三类。于2002年根据粤机办[2001]号文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经费自筹。在编在职3人、长聘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度总收入24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55万元,增长9.71 %。主要原因:非税收入下拨数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4.经营收入 11.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2 %。主要原因:清退期间收取的占用费。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度总支出207.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7.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公益三类支出 207.72 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下拨资产管理维护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91.98万元增加115.7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补发了以前年度资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及部分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 207.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非税收入下拨资产管理维护项目支出207.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98增加115.7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55 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下拨数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3.93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85万元比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6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62.4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XX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留用1辆,另1辆已按车改程序进行了封存拍卖,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待报废处理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