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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24 10: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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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鉴定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部门预算为二级预算。事业编制25名,在职25人,退休11人。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 综合科、测报科、防治科、农药科、植检技术科、社会化服务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82.70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914.11万元增加68.59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调整变动,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有所增加;支出预算982.70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914.11万元增加68.59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调整变动,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40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15.43%,主要原因是本年的项目经费预算比上年有所压减,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量入为出,确保平衡”的工作要求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所以,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也相应节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15.4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安排98.04万元,比上年减少24.57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是广东区域植物检疫隔离实验场转给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管理,因此,水电费等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2.7万元,差旅费23.85万元,会议费9.49万元,福利费12.50万元,日常维修费14.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7.7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03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金额359.9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21.60万元;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338.31万;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别0台。另外,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和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根据本中心与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协议,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安排1辆小型货车(粤AK48X4)给本中心用于项目日常监测、样本采集、下乡指导等业务,该车辆资产所有权归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所有,相关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中心预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预算数绩效目标
- - -

  注:2020年部门预算运转性支出预算没有安排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事业经费(事业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用于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

  六、“三公”经费:指省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