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渔政总队本级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渔政总队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渔政总队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11部法律和30多部法规赋予的海洋监察、海岛管理、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海洋环境保护等执法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的要求,全省队伍共负责维护和管理我省4114公里海岸线,42万平方公里海域和3.95万艘渔船、136个(沿海)渔港。
此外,省政府还赋予省总队以下职能:作为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协助海难搜救工作;作为省海防与打私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助海上治安管理和海上缉私。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省渔政总队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渔业船舶检验处、海洋监察处、渔政渔港监督处、指挥与协作处(与装备技术处合署)、督察处6个正处级职能处室。核定行政执法编制98名,实有人数92人。离退休人数51人,其中,1人离休,50人退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95.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5.87万元,增长率34.04%,其中基本支出项目较上年增加510.53万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215.34万元。项目经费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渔业事业费作为追加预算下达,而2020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795.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5.87万元,增长率34.0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10.5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15.34万元。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渔业事业费作为追加预算下达,而2020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8.50万元,比上年增加3.33万元,增长率9.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万元),比上年增长2.83万元,增长率9.08%,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部门预算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9个科目压减。公务接待费4.50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率12.5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部门预算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9个科目压减。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为0万元,与上年部门预算安排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9.12万元,比上年增加753.36万元,增长率为77.21%,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渔业事业费等项目经费作为追加预算下达,而2020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其中:办公费61.16万元,印刷费77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205万元,会议费50万元,培训费157.05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租赁费550.20万元,福利费69.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40万元,日常维修费103.5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1.8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80.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72.37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32,784.1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397.66平方米,车辆7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6.75万元,主要是更新购置计算机、扫描仪、摄像机、家具等。
六、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部门500万元以上项目有1个,为省总队海洋综合执法项目,预算金额为532万元,绩效目标是依法履行海洋综合执法职责,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解决我省渔业执法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保护我省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秩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