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简体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 | 手机端
手机端二维码
| 微信
微信二维码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2020年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28 14:46 来源:本网
字体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站主要职责是承担港澳流动渔民接待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编制人数17人,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5人。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服务科和业务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41.54万元,比上年增加43.35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上年度项目经费为年中追加经费,本年度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收入预算增加了项目经费的额度。支出预算341.54万元,比上年增加43.35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支出预算增加了项目经费的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任务计划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原值328.02万元,没有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分布构成情况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占总资产70.94%,通用设备占总资产26.46%,家具用具占总资产2.6%。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一是房产2套,总面积399.98平方米,原值232.70万元;二是通用设备50个,原值86.79万元。其中,车辆1台,原值29.35万元,已超过预计使用年限,车辆保养尚可,仍作为日常公务用车使用。三是家具用具70件,原值8.53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一是通用设备新增12件,总值5.5万元,家具用具增加2件,总值0.67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运转性支出预算没有安排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