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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时间:2015-06-15 10:21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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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2号代表建议《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建议》所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厅和会办单位经深入调研,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办理,工作情况和办理结果如下: 

  一、关于“加强保护农业龙头企业土地权属和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粤发〔20155号)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坚持确权确地为主,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50%以上的承包地要开展确权工作。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明晰权属,建立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组织。 

  省政府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通过实地督导、典型案件领导包干等措施有效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二、关于“继续加大力度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近年来,我厅和各级农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努力解决省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一)积极参与实施《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粤金[2014]51号)。试点方案于20149月印发各地市,试点范围是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中,每个地级市确定1-2个县作为试点县,用一年时间实施试点,重点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探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在行政村建立金融(保险)服务站、建设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推广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推广金融扶贫贷款等8项行动。同时,制定了11项金融支持政策,通过运用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农业的投入。通过实施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逐步建立起农业农村的信用制度,明晰和量化各类融资条款,减少融资手续,完善融资渠道,为未来农村金融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我厅与省内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金融经营机构和农业管理部门的常态化联络机制。省农业厅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带动各地市农业局与金融机构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及时把农业发展动态和融资需求传递给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推介省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信息。 

  (三)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的基础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审慎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要求,我厅拟在2014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镇)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四)推广“证银保”合作模式。从2013年起,省财政连续4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政银保”项目发展。财政资金用于:为贷款合作社全额补贴保费(贷款额度的2%);为贷款合作社补贴50%的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设立超赔资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于2013年启动,当年度投入财政资金5000万元,实施范围为省级示范社和联合社(约900家),第一批共有16个地级市,16个财政直管县共211家合作社申报,合计申请贷款金额5.56亿元。2014年合作社“政银保”项目投入财政资金增加到1亿元,累计1.5亿元。实施范围拓展到符合省级示范社条件的市级示范社(约1500家)。“政银保”项目打破了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因缺少抵押物而融资难的发展瓶颈,解决农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472 〔农村农业类〕    

代 表 

姓 名 

陈广富 

代表证号 码 

0475 

代表团 

阳江 

    细通讯地址 

广东阳西县儒洞镇旧新圩路口 

邮政编码 

529826 

联系电话 

 

标题: 

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建议 

代表对公开此建议有关情况的意见(此为必选项,请代表本人打勾注明): 

同意全文公开 ( )   仅同意公开标题 ( )   不宜公开( ) 

如有以下情况,请代表打勾注明: 

1.     此建议由代表通过调查研究形式 

专题调研 ( )     视察 ( )      座谈、走访等其他调研形式( ) 

2.     建议内容属于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事项 

2 ( )     3 ( )     3年以上( ) 

3.     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 (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省农业厅会同省金融办、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办理 

             

注:一、请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二、一事一件。 

三、代表不用填写“编号”、“类别”、“交办意见”栏。 

四、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时,请填写第四页的表格。 

 

今年是全国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国推行依法治国的开局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在依法行政,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各级政府坚持狠抓“三农”政策,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大量的农民就业,对推动农业现代发展和加速农民增收,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靠大量的农村闲置土地发展种养殖生产,土地权属和土地界线的纠纷是企业最头痛的事情,特别是近几年各地经济发展起来,土地已大规模地升值,土地权属纠纷也日益增多,同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引起的土地纠纷。为此各地农业龙头企业,为了保持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时往往花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很不利。

希望政府能从广大农民、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切身利益出发,把依法治国、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扶持农业的发展壮大,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就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稳定,我建议:

一、加强保护农业龙头企业土地权属和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加大力度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完善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和政策,为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更好融资政策。

 

 提建议人姓名及通讯地址 

序号 

代表姓名 

代表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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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