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黄妃凤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第1223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及有效利用的建议》,我厅经与代表沟通,并会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认真予以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当前,我省农村闲置土地在农业生产中集中表现为耕地丢荒问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增加,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趋于老龄化。加上目前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地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耕地丢荒现象,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丢荒耕地复耕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我厅高度重视耕地丢荒问题,近年来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耕地查荒灭荒专题调研,实地察看耕地丢荒现场,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摸清情况、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全力遏制耕地丢荒现象。同时,各级旅游部门加强乡村旅游规划,致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是落实粮食考评责任。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实行粮食考评制度,将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的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下达各市,逐级落实任务和责任。二是落实种粮补贴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各级农业部门深入农户做好种粮补贴面积登记核查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各项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2014年,共下达种粮直补资金1.29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3.91亿元和良种补贴5亿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种植面积。
二、加快农田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007-2012年,全省统筹整合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收益和现有一般预算安排的涉及农田基本建设资金,建立“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新机制,全省累计投入106亿元,建成现代标准农田590多万亩。“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投资210亿元,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1510万亩。各年度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目前全省已建成868万亩。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粮食增产和农业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是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动农村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工作,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我省在每个地级以上市选择一个县整县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东莞、中山和顺德区至少选择两个镇整镇推进),力争2015年年底,粤东西北地区50%以上的承包耕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为交易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合同协商签订、鉴证指导和纠纷调处等一系列规范的管理服务,全省建立各类土地流转服务平台437个。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重点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信息畅通、运转高效、服务规范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鼓励承包地流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去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鼓励通过互换解决农户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的指导意见》,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全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已达570家,农民合作社3.19万家,家庭农场3.75万家。引导农民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互换并地,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农户自愿流转的承包地,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实行经济激励。我省2012年起实行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明确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基本农田抛荒、荒芜或闲置超过6个月的取消当年补贴。五是制定基本农田和耕地休耕管理办法。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撂荒、闲置等问题开展调研,严格区分耕地撂荒和休耕的不同情况,明确休耕的界定标准、责任主体和管理措施,制定出台广东特色的休耕管理办法。
四、完善和实施相关旅游规划,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省旅游局近年来致力于推进乡村旅游和名镇村建设和发展,提升我省乡村旅游品牌的影响力。2013年,省旅游局联合省农业厅共同编制印发了《广东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规划构建了八大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和十种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其中规划重点提出了古村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和古村遗迹探访线路,具体是:以我省的古村落、古街、古巷、古建筑、古民居等为载体,通过环境细节包装,再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开展文化体验、历史怀古、教育科考、艺术审美等方面的旅游产品,再融合文化体验、科考修学等功能形成古村遗迹探访旅游线路。2014年实施“美丽乡村”旅游工程,拟通过开展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加强对山区、滨海、生态、文化等尤其是古村落和古建筑为特色的旅游资源利用和开发,引领全省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建工作于2014年6月初启动,截止7月底,共收到75个村和55个镇的申报资料。去年12月,根据专家审核结果,结合公众点赞结果,确定了20个广东旅游名镇和40个广东旅游名村,有效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5日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
第 1223 号〔城建环资类〕
代 表 姓 名 |
黄妃凤 |
代表证号 码 |
0256 |
代表团 |
韶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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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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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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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及有效利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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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公开此建议有关情况的意见(此为必选项,请代表本人打勾注明): 同意全文公开 (√ ) 仅同意公开标题 ( ) 不宜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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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下情况,请代表打勾注明: 1. 此建议由代表通过调查研究形式 专题调研 ( ) 视察 ( ) 座谈、走访等其他调研形式(√ ) 2. 建议内容属于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事项 2年 ( ) 3年 ( ) 3年以上( ) 3. 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 (√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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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办 意 见 |
省农业厅会同省农办、省旅游局、省国土资源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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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请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二、一事一件。
三、代表不用填写“编号”、“类别”、“交办意见”栏。
四、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时,请填写第四页的表格。
提建议人姓名及通讯地址
序号 |
代表姓名 |
代表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1 |
黄水莲 |
0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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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肖华茂 |
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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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文忠 |
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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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卓研 |
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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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玮莹 |
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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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杨平凤 |
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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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春贺 |
0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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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赖晓敏 |
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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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晓群 |
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