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6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6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蔡坚义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第1406号建议《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把好老百姓“舌尖上安全”关卡的建议》。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质监局、食药监局、海洋渔业局、机构编制办等单位认真办理并已给代表们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简称农检)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必要支撑。农检机构出具的法定检测结果是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依据,是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关卡。不断加强农检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指示的重要举措。前一段时期,我省主要情况如下。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构建农检网络。广东省本级财政每年在专项资金中安排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农检体系建设,累计对省内162个农检机构给予了建设资金或检测设备补助。2007年起,我省的农检体系建设同时获得了中央农业投资项目的支持。至2015年底中央及省本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37亿元,对省内20个地级以上市农检中心、81个县级农检机构及60个乡镇快检室进行了建设补助。
多年来,广东省农业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检机构建设,提升农检机构总体实力。一是加强机构考核。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2007年第7号令)规定,我省自2012年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配套制定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有80个农检机构通过机构考核。二是积极开展全省农检机构能力验证。2006年起我厅每年开展一次农检机构能力验证,近年来每年都有70多个农检机构参加。验证后,举办能力比对验证培训,通报能力验证结果,要求验证不合格农检机构限期整改,同时不能承担次年省级监测任务。三是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十二五”期间,我厅累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班54期,累计培训各级检测技术人员4147人次,核发检验员证1500多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成或在建5个国家质检中心和18个省质检站。省食药监局全力推进“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75万人次,培训补贴工种超过600个,提升了检测技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二)我省农检体系初具规模。至2015年底,全省农检机构926个,其中部级7个,地级以上市37个(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测室),县(市、区)118个(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测室),乡镇713个(包括简易检测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农产品批发市检测机构51个。目前,我省开展农检机构考核工作及通过资质认证农检机构数量居国内前列。广州、深圳、汕头、梅州、东莞、湛江、江门市7个农检机构列入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省内7个部级中心及7个列入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市农检中心能力较强(广州和深圳市两个农检机构既是部级中心又是部风险实验室)。我省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大赛,2011年首届获得总分及个人第一,2013年第二届获得团体及个人一等奖,荣获最高奖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农业部通报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我省农检机构合格总(次)数列全国第一。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效开展。我省各级农检机构坚持边建设、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不断扩大监测范围、频次及覆盖率。省农业厅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普查、风险评估、专项监测等。2015年抽检17个地市种植业及畜禽产品7920批次,产品覆盖蔬菜、茶叶、食用菌、草莓、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柑桔、猪肝、猪肉、鸡肉、鸡蛋、鸭蛋、生鲜牛奶等,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96%,畜禽产品99.3%。农业部例行监测抽检我省3个地级以上市农产品1110批次,品种覆盖蔬菜、食用菌、草莓、香蕉、葡萄、桃、西瓜、柑桔、茶叶、猪肝、猪肉、牛羊肉、禽肉、禽蛋等,蔬菜合格率96.5%,畜禽产品合格率达到99.2%。市、县、乡镇组织开展本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15年检测种植业及畜禽类检测样品205万个。
二、农检机构建设不平衡。我省农检体系建设地级以上市的基础相对较好,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人员力量、经费比较充足。县、镇二级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仍然比较薄弱,人财物、技术力量、检测仪器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难于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农检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农检体系建设,对于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农产品消费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的农检体系建设:
(一)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创建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继续加大投入,加快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构建以部(省)级农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农检中心为骨干、县镇级农检站为基础、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检测网络。“十三五”期间,继续争取农检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省市县镇农检体系建设。
(二)推动实施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推进较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的自然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及时发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进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基层农检机构人员不足等问题。在当前基层农检机构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充实检测技术人员等,切实保障农产品检测有(技术)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逐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需求及社会公众对农产品全面检测的期望。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