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跃飞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支持湛江市做好撂荒耕地灭荒工作的建议》(第1616号),我厅认真办理并已给代表们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由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农村劳力短缺和种粮效益低等因素,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耕地撂荒现象。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多次作出批示。近年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大规模(包括湛江市在内)的耕地撂荒情况调研,实地察看耕地撂荒现场,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摸清情况、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切实遏制耕地撂荒现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是落实粮食考评责任。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实行粮食考评制度,将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等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下达各市,逐级落实任务和责任。二是落实种粮补贴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实行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各级农业部门深入农户做好种粮补贴面积登记核查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2015年共下达种粮直补资金1.27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9.32亿元和良种补贴5亿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二、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007-2012年,全省统筹整合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收益和现有一般预算安排的涉及农田基本建设资金,建立了“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新机制,全省累计投入106亿元,建成现代标准农田590多万亩。“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资210亿元,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1510万亩。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粮食增产和农业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一是搞好土地确权工作,消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参与流转的后顾之忧。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各地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截至2016年1月底,全省已有979个乡镇启动了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371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5.5万份。其中24个省级试点单位有263个镇启动了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290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2.3万份。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目前我省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33家、农民合作社3.71万家、家庭农场3.75万家及种养专业大户13.8万户。三是大力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配套。企业投资兴建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占一补一”要求优先安排补充占用的耕地指标。对企业列入《广东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目录》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补充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50号),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和保护耕地,相关政策2016年5月1日起施行,3年内有效。
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一是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资金2.012亿,实施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种植绿肥和综合地力培育等项目,实施面积共计1187万亩次。通过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改良理化性状,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为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保障。二是推广节水农业技术。2015年,全省共实施省级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55个,示范带动我省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46.7万亩。示范点平均节约用水量50%以上,节约用肥量20%以上,节省生产成本20%以上,产量增加10%以上。三是积极探索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模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2015年,我厅在佛冈、仁化、清远、中山等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示范。全年开展试验示范面积超过3400亩。通过试验示范,筛选可操作性强,效果较好的修复技术和修复材料,为以后在全省大规模推广提供支持。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滨海盐碱地(或海边受海水影响的含盐分较高的田块)改良试点工作。
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结合实际,加大对湛江耕地撂荒灭荒工作的支持力度。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