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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时间:2016-06-29 16:35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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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次会议173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李新昌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第1733号代表建议《关于保护我省农村基本农田的建议》,我厅经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认真办理并给了代表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中心工作,通过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基本农田管理、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狠抓粮食生产发展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着力稳定粮食生产发展。一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01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将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等纳入考核内容。二是稳妥推进“三补合一”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合并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增强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支持引导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我省各级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的同时,对出现违反种粮直补等政策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三是加快建立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雷州东西洋、海丰、罗定等3个连片10万亩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的基础上,计划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10—15个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示范带动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深入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近几年来,在全省60多个农业大县开展了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为粮食稳定增产提供支撑。五是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开发。根据农业部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我省正有序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加工工艺研发、产品推广和推广马铃薯种植,并开展马铃薯品种筛选、脱毒种薯生产及良种繁育、马铃薯机械化生产示范等。

  二、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

  我省在依法务实有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015年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粤委办〔201528号)、《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和《关于鼓励通过互换解决农户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引导农民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互换并地,积极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农户自愿流转的承包地,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同时,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信息畅通、运转高效、服务规范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鼓励承包地流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盘活土地资源。

  三、严格耕地保护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为解决我省“饭碗地”的问题,省人大早在1993年9月就颁布实施《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省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地级以上市市长和顺德区区长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各地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每年由省政府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市进行评分,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对耕地保护成效好的地区给予表扬。历年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未突破国家下达我省的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四、划定保护基本农田

  注重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作为约束性指标。目前,全省划定基本农田3962万亩,全部落实到了具体地块在划定基本农田过程中,严格地类审核,优先将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为进一步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按《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要求,2015年至今我省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城镇周边、交通路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五、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在划定基本农田的同时,我省重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实现数量、质量保护的统一。2012年,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510万亩。我省采取了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定期通报建设情况、实地督导、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考核建设情况并实施奖惩等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六、提高耕地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了国家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共推广秸秆还田腐熟、绿肥种植、地力培肥等技术共计1187万亩次万亩;创新推广模式,实行农企对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661万亩次;全面完成了县域耕地地力评价数据更新,省级耕地地力评价汇总工作初步完成。地力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项目,全省监测点代表性进一步增强,为耕地质量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实施基本农田经济补偿

  2012年以来,我省积极探索耕地保护新思路,在总结部分市经济补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财政补贴。“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累计下拨33.62亿元补助资金,以此调动基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八、查处违法用地

  我省历来重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全省每年的挂牌督办案件和卫片执法检查均将耕地保护作为重点,将基本农田作为重中之重。2015年组织开展全省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实际违法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9.94万亩,其中耕地3.35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纳建议提出的意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牢牢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