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7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刘剑波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第1487号代表建议《关于建立农药购买和使用的实名制度加强农药销售和使用管理的建议》。我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和供销社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如江门市、徐闻县等开展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实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在惠州、江门市开展的“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试点实行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但由于现行《农药管理条例》没有对农药经营许可作出规定,也没有对农药使用作出详细规范和处罚细则,导致部分监管工作没有依据。目前,我省暂未全面实行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度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全省范围内没有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我省历来重视农药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对农药的监督管理和打假力度,从农药使用监管到农产品采收上市双向严格把关,农药质量、市场秩序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农药使用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关系到生态环境和千家万户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规范农药经营使用、减轻废弃包装物二次污染等工作,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针对我省基层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相关法规滞后、影响监管效能、农资经营主体情况复杂、容易滋生违法经营行为等突出问题,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资监管的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创新。《意见》明确要求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建立健全剧毒、高毒、高残留等限用农药购进备案、定点经营、专柜销售、成人实名购买、电子台账记录、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科学规划,严格设立经营网点。《意见》为我省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为今后推进全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2016年初,我厅会同省工商局、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全面排查,对我省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单位(包括散户外耕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做好产品流向溯源管理,推进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各级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彻查无证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地下工厂”,对挂靠经营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彻底清理,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开展当中。
三是推进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2012年以来,湛江、阳江、江门等地逐步试点试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探索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程可追溯体系。湛江市徐闻县率先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2012年印发了《徐闻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摸底清查、培训考核、申请登记、核实验收等程序开展工作,设定定点经营单位,对经营单位实行购进备案制度、经营专柜制度、经营电子台账制度、购买实名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五项制度”管理并签订了责任书。
四是推动建立农药使用废弃物回收制度。我省开展的“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惠州、江门等市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农业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出后,我省积极配合并认真研究提出建议,意见稿对农药包装管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和处置各项内容都做了明确规范,待办法出台后,将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
五是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打假。我省农业、工商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近年来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红盾护农等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5年6月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大大提升了农业综合执法能力。不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每年组织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农药监督执法工作,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从整体情况看,我省近年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已大大提升,市场秩序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省将不断加大农药管理力度,以《意见》为指导,结合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全面着手各项工作启动与开展,切实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包装物回收各环节管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结合有关部门的职能,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根据《意见》要求,加强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指导,总结借鉴徐闻县等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经验,逐步在全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
(二)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政府购买或补贴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科学处置。加大对农药废弃物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环保意识,自觉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我省计划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产品数量和频次。根据监督抽查的情况,全面开展农药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同时,各部门将协同配合,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农药广告、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包装标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利用标识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目前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基础已经打好,之后将继续推动市县基层执法机构建立,完成整体框架,形成自上而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体系,加强基层属地管理,提高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