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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9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时间:2016-08-15 15:23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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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9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农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359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以下简称农检)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必要技术支撑保障,农检机构依法出具的检测结果是判定农产品安全与否的直接依据。多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81个县(市、区)、258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检测机构,分别占涉农市、县、镇总数的100%72.3%21.5%,初步形成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市和大部分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

  二、我省农村信息化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现状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根据《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等文件的有关部署,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大力扶持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扶持省级和地市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24个,2014年扶持省级和地市、县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52个,2015年依托“信息兴农”工程,在9个地市开展信息化先导村试点建设,利用新型信息化技术,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延伸。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社会建设、构建“两建”体系和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大力建设了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全力推动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消除政府“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现象,促进各地各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三、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信息系统等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设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问题。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81个县(市、区)和258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检测机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已覆盖省、市、县(区)三级政府系统,农村和乡镇信息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具备了延伸至产地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建设条件。下一步,按照《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中提出的“信息源整合,建支撑‘三农’发展的数据,提升村信息采集、分析和挖掘能力,推进农村基信息交与共享……逐步推精准作、智能控制、断、遥感监测、灾害警、地理信息服及物网等代信息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和林中的”的发展目标,我厅将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农业信息化顶层设计,利用农村信息化专项资金扶持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项目,加快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农业突发事件的统计分析、预警防控和应急指挥等工作逐步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实现快速、有效处置。

  (二)关于加强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建设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建设关系到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我厅将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继续加大投入,加快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实施区域性农检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构建以部级农检中心为引领、区域性农检中心为主力、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为放心消费合格食用农产品把好关。

  按照检打结合的工作思路,我省积极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查处滥用高毒农药、添加禁用投入品等农业违法行为。201412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广东省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方案》,明确省、市、县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镇级负责综合执法的机构可承担辖区内相关农业执法工作。截至20156月,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14个地级市和47个县(市、区)在农业部门设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我厅将联合省编办开展督查,推动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执法能力建设。

  2016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我厅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农〔201626号),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重点从严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产品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明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列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都根据当地的财政状况安排了一定的监管经费。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省财政增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全力建设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和执法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的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广东省农业厅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