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4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俞雪花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大对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334号代表建议)。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全省支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
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业增值增效、农村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省政府高度重视江门市提出建设台山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相关工作,积极组织推动江门台山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一是专门召开协调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会议研究示范区建设工作,参加会议的有14个省直部门和江门、台山两级政府代表。会议听取江门市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同意在江门台山市建设我省第一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会议要求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对示范区的支持,相关项目和资金在政策范围内向示范区适当倾斜,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早日取得实效。二是支持园区做好高标准规划。为推动示范区建设,省农业厅加强与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园区产业功能规划和总体规划评审,并已通过台山市政府审议,形成总体方案。三是加大财政资扶持。2016-2017年省农业厅在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中分批安排共5000万元(其中2016年安排3000万元已到位,2017年计划安排2000万元)支持示范园区建设,主要用于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园区内农产品加工有关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系统、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二、有关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研究出台土地供给优惠政策问题。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近年来为保障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已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在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规范市县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印发报批材料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印发实施了《关于修订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范本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128号)文件,统一规范了报批材料格式和内容要求,实施了《关于启用建设用地“报件宝”系统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6〕100号),在全省推广使用了“报件宝”系统,统一了用地审批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等数据库。各地可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进度,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积极保障各类项目用地有效落地。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用电优惠政策的问题。省发改委提出电价销售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单独出台对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难度较大。在我省的电价管理权限范围内,省发展改革委正按照国家的部署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将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当前电力形势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三)关于加大财政及资金扶持力度的问题。
一是在资金扶持方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精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个部门一个专项”,省财政已设立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其中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涉及的有关项目资金已在该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16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其中3000万元用于支持江门台山市开展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7000万元用于支持70个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省级农产品加工研发基地建设。2017年省财政拟安排2.8亿元,实施农产品加工发展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重点扶持我省特色茶叶、水果、蔬菜、菌类、南药和畜禽肉类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全省荔枝特色加工龙头企业的实力提升,扩大以荔枝初加工、精深加工产业规模;支持江门台山省级农产品示范园区建设。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统筹支持推进江门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
二是在金融服务方面。省农业担保公司与江门市签订《共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省市共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江门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省金融办将积极引导和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用于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企业的信贷产品,为示范区企业发展提供“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鼓励担保公司加大对示范区创新创业企业(尤其是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加快推进“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重点农业项目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农业融资困难问题。
(四)关于检验检疫等方面问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示范区的建设,下属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主动走访了解示范区建设进展以及相关检验检疫方面的需求,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下一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根据示范区的建设规划,结合检验检疫职能,在拟建设外贸码头、建设农产品进境指定口岸、技术指导、检测服务、机构和人员保障方面继续积极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