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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5-28 09: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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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农函〔2021〕395号

陈日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我省农田适机化改造建设的提案》(第20210484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精准分析了我省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农田宜机化改造,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机构改革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3%。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规划。机构改革以来,我省一直把宜机化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在省政府层面明确宜机化建设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提出要以宜机化为目标,规范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二是将宜机化建设作为我省高标准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重要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我省正组织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其中明确提出要打造一批宜机化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并同步出台《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改造工程技术规范》。三是纳入我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省正研究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从耕地“数量、质量、用途”三方面发力,夯实我省粮食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把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2021年,我省遴选了17个高标项目试点开展宜机化改造示范,探索符合广东实际情况的农田宜机化改造模式和路子。

  (二)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筹资渠道。第一,足额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省市县各级足额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积极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投入高标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鼓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如清远市英德市在2019年开始连续3年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高标建设有效投资。第三,积极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对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二是对宜机化示范点予以倾斜支持。2021年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荐农田宜机化改造示范点的通知》,开展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示范点建设。在分配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对宜机化示范点予以倾斜支持,引领地市积极主动开展宜机化建设。三是加强资金统筹。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统筹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共同投入高标项目区建设,重点支持推进宜机化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提升综合效益。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一方面,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机制。机构改革前,我省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明确规定可提取不超过1%的项目财政资金用于工程管护。机构改革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从省政府层面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标项目管护机制。我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粤农农规〔2020〕4号),明确“建管并重”原则,要求形成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01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后管护主体、资金、责任。通过建立机制,压实项目建后管护责任,达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的目标。另一方面,指导市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纳入财政项目库,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和市县资金安排项目管护经费,为建后管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做好宜机化改造后的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一是开展适用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在宜机化改造后的农田进行示范推广。二是应用水肥一体化。在宜机化改造后的农田积极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等农田节水技术,“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项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区10.18万亩,通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节水设施23.23万亩,有效帮助农户节本增收,提高种植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建设统筹规划。一是尽快印发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待国家规划出台后,尽快印发我省建设规划,抓好市县级规划编制,谋划新一轮高标建设,提升建设内涵,打造宜机化示范样板模式,并进一步加强和产业政策协调发展,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利大中型灌区等建设有效对接。二是尽快印发《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省政府审批同意后,尽快联合各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通过加大财政资金和土地出让收入投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以及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多元化多渠道提高高标建设投入标准,推动高标宜机化改造等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大高标项目建后管护力度。一是协调水利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高标项目建后管护职责,共同做好高标项目建后管护监管工作。二是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管护资金保障力度,拓宽管护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和受益农户筹资投劳,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将保险赔付金作为工程管护资金来源。

  (四)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一开展水稻宜机作业品种专题研究,委托省农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对我省常用水稻品种适应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研究,推荐一批杂交稻和广东丝苗米的宜机作业品种。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根据种植的作物品种,选择适宜的农机具,优化机具配置,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二是在珠三角灌溉区推广以精准灌溉、精准施肥为主要内容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充分展示现代农业特点,同时提高水肥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三采用无人机等新型科技,配合在宜机化改造后的农田使用,有效推动农田机械和科技含量,降低人工成本。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青青  020-3728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