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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6-19 16: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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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农函〔2024〕686号

周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乡村振兴,促进乡村风貌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整体规划,提高乡村风貌品质方面

  一是持续提升村庄规划。坚持把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持续用力推进。2019年,需编制村庄规划的16885个行政村已完成初步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明确农村村民建房只要不涉及国家政策红线和安全底线,即可视同符合规划。2023年,加快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全面部署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重点推动“百千万工程”首批110个典型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1062个典型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二是创新开展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试点。创新规划管控,探索乡村地区存量建设空间按需腾挪、有序流动的空间保障机制,允许将乡村地区存量未使用建设空间进行合理腾挪,在镇域内统筹布局,保障乡村建设新增用地空间需求。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编制完成,1.6万多个村庄规划纳入优化提升台账管理,其中2个“多规合一”试点经验被自然资源部评为国土空间规划优秀实践案例。三是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划。为根据人口状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等要素,引导全省村庄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我处牵头出台《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采取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从下至上的方式,将全省19262个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一般发展类5种类型分类建设,推动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促进乡村民宿的建设与乡村风貌协调统一方面

  1.丰富乡村旅游业态,促进乡村风貌提升。一是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特色镇村建设指引,推动打造5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259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50个旅游风情小镇,推出36条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00条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认定了首批11个广东省乡村旅游优质项目,推动近百个古村古镇、乡村田园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适应旅游消费需求新变化,对全省90余条四季游自驾车精品线路进行集中宣传推广,指导相关地市分批主办自驾车启动仪式,2023年五一期间在韶关举办首批自驾车进乡村进景区启动仪式,8月在阳江市举办“大美广东 粤享四季”广东省夏季自驾游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二是推动乡村民宿蓬勃发展。开展广东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发展研究调研。编制《乡村民宿集群基本要求与建设指引》,推动文旅部等10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提升广东省乡村民宿集群的建设、营运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集聚,实现地方民宿集群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我省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打造了5家国家甲级民宿、3家乙级民宿,启动首批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工作,2023年,全省已纳入民宿登记系统的场所达1300多家。充分发挥省乡村民宿示范点、驿道乡村酒店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酒店、民宿在设计、装修风格上传承岭南建筑文化,体现乡村古朴之美,打造一批以人文民俗为魂、生态环境为基、田园风光为韵、村落民宅为形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在满足游客高品质住宿需求的同时,充分盘活乡村闲置农房,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让特色民宿点亮和美乡村。三是推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有机融合,引导单一观光型产品向休闲、度假、美食、体验、文化创意等多功能产品发展,引导开发农(渔)家乐、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行“粤菜师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重点支持旅游特色村镇发展乡村特色美食、主题农家乐、渔家乐。联合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了近70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连续举办三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

  2.推进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工作。一是强化农房设计指导。印发《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粤建房粤靓--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为各地开展图集编制、农房风貌品质提升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首届广东省装配式农房设计大赛,助力推广新型农房建造方式。二是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组织召开全省农房建设试点交流会、技术帮扶座谈会,组织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专业技术团队深度参与,为各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和典型镇提供技术指导和帮扶。

  (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存特色乡村风貌方面

  1.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区划内其他建设工程审核工作。一是推进位于乡村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工作。文物保护区划及其保护措施和管控要求,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乡村文物周边风貌管控审核的法律依据。出台《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完善文物保护区划划定工作。二是推动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保护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的建筑高度、色彩、体量等提出指标要求,是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保护措施和管控要求的深化和完善。印发《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推动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将文物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空间用途管控要求。

  2.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近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三次组织省内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2022、2023、2024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梅州市梅县区、大埔县和清远市连州市分别成功入选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省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协调优化提升村庄规划。统筹推进落实乡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房风貌规划“三个规划”,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重塑乡村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空间价值。合理确定村域内国土空间要素安排和建设边界,强化镇村规划编制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结合,对镇村废弃、闲置、空闲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空间腾挪、优化布局。二是深入推进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加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在新建农房中的应用,持续推动大师及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帮扶,推进我省3个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房设计水平,助推乡村风貌提升。三是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结合消费新需求推出优质乡村微度假产品,优化四季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融合品牌酒店、民宿、特色美食、旅游购品等,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持续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公布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其他建设工程审核方案的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护乡村传统历史风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蕾静,020-3728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