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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9-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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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防治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6)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全面调查。我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盲目引进养殖福寿螺,导致福寿螺泛滥成灾,为害农作物。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各地开展全面治理,基本控制了福寿螺的危害和蔓延。但由于福寿螺食性杂、适应性广、繁殖力强、扩展蔓延快,加上近年来个别地区又放松对其有效防治,尤其对公共地带的福寿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除,导致福寿螺不断繁殖累积,存在再次泛滥成灾的严重隐患。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对福寿螺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加强领导,加大调查工作力度。各地植保技术人员应深入农田、池塘、湿地、溪河、沟渠等适宜福寿螺生长繁殖的地方,全面开展调查,摸清情况,准确掌握其发生范围和程度,为科学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指导,综合防治。根据螺害发生范围和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制订防治对策,科学指导群众开展防治。第一,抓住秋季福寿螺产卵期易于防治的有利时机,发动群众捕螺摘卵,摘除水沟边、田边杂草、稻杆和水利设施上的卵块,集中烧毁或深埋。第二,采取在水渠、水稻田放鸭的办法,让鸭群吃掉大量中小幼螺。第三,在水田等作物地推广百螺杀、密达、茶麸等高效、安全、环保的药物灭螺,禁止使用对人、畜、鱼和环境等具有高毒、高残留的药剂灭螺。第四,消灭和减少越冬螺源,利用福寿螺在溪河渠道越冬或栖息的特点,把冬修水利,整治渠道和消灭越冬福寿螺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减少翌年的发生量。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我厅的要求,加强对防治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工作的督促检查,在人力、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