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5]287号)
时间:2005-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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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技推广机构队伍统计调查的通知》(农办经〔2005〕16号),为全面掌握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机构队伍情况,决定开展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统计工作。为做好我省的调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统计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附表的表式和内容,组织各县、乡镇统计填写并进行汇总。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填报的数字务必详实。对属种植业、畜牧、农机化、经营管理四个推广系统的管理机构尚未合并的,由农业局牵头组织进行统计,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为避免重复统计,属水产渔业推广系统的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
二、汇总表及县、乡镇统计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表式请从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政务版——行政处室——科教处——表格下载栏目上下载),于2006年1月27日前报送我厅科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E-mail:kjjyc@gd.agri.gov.cn),以便按期汇总上报。(联系电话:37288263)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农业 推广 统计 通知
抄送:省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