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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抓好当前农牧业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6-19 00:0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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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7〕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局:
 
  今年6月7日以来,受高空槽、西南低压和切变线共同影响,我省多个地市遭受暴雨、大暴雨的袭击,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部分地方农田受冲浸、农作物受损,给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带来较大影响。据统计,截止6月14日,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107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61.6千公顷;成灾面积57.1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30.1千公顷;绝收面积5.6千公顷,减收粮食9.1万吨;死亡大牲畜1.3万头。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当前,我省农业生产正处于关键的季节,早稻多数处于孕穗和抽穗扬花期,水果多处于挂果与成熟期,近期的暴雨和寡照天气对早稻及多数经济作物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各级农业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艰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省抗灾救灾复产会议精神,按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救灾复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夺取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全面胜利。现就抓好当前的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领导,把救灾复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灾区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当好党委、政府参谋。要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强化跟踪服务,实行分类指导,组织和动员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的各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指导灾区恢复生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全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灾后田间管理。对受淹尚未排除积水的地方,要采取增加机电排水和清理排水系统等措施,尽快排除渍水,减轻涝害,抢救被淹的农作物。对受淹的早稻,要在排除积水的基础上,喷药防病,抓紧施好促花保花肥,增施钾肥,增强禾苗抗倒伏能力。早稻抽穗后要及时根外追肥,确保有足够的养分供应。对受浸的菜田等农作物,抓紧时机施药,防治病虫害;对受浸的果树,排涝、排水,及时清园、培土,使果树尽快恢复生机;对淹死失收的农作物要及时进行改种,尽快恢复生产。
 
  三、尽快修复灾毁农田及其水利设施。发动和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和农田沟渠的清淤、排渍、修整等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水毁农田水利设施,为救灾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灾后病虫防治。切实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密切注意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组织和指导农民开展防治工作。当前要切实抓好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的防治工作,受淹地区要加强细菌性条斑病防治;早稻生长后期要做好破口期防治穗颈瘟、三化螟、纹枯病等病虫害,控制病虫的暴发为害。

  五、加强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防控。要尽快组织好疫苗和消毒药,紧急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组织力量对受灾的畜禽栏舍及周边环境进行防疫消毒。同时,要加强对灾害发生地和洪水流经区域死亡畜禽尸体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灾后动物疫情暴发。
 
  六、保护好大中型种畜禽场。种畜禽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要扶持和指导大中型种畜禽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击洪涝灾害的能力。组织指导饲养户迅速修复损坏栏舍,及时补栏。同时,要预防新的灾情发生,建立在半山坡和低洼地的饲养场,要提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疏通排水渠道,增加排水设施。水禽饲养户要注意天气预报,把握好放养时间和地点,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供应。加大对农资的监管力度,组织农资打假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行为,杜绝假劣农业生产资料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农业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护灾区农民的利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做好救灾复产农用物资的贮备和供应,确保救灾物资的落实。
 
  八、尽早谋划晚造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立足于早造损失晚造补,尽早谋划、科学合理安排好晚造生产计划,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力争做到全年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
 
  九、加强农情灾情调度工作。当前汛期才进入初中期,台风季节即将来临,要树立抗大灾的思想,加强农情和灾情的调度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早做好防御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一旦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应在24小时内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