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通知
时间:2006-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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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06〕558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潮州市农业局并农产品质检中心:
根据省府新闻办的建议,我厅拟于10月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一是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内容,二是通报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如实将8月份和9月份农产品(含种植业和畜禽产品)定量检测数据(见附件,从下面的相关文档处下载)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定标准按粤农[2006]1号文的要求执行,检测不合格产品具体列出不合格项目,如菜心农药残留超标项目主要有甲胺磷、氯氰菊酯等。
二、请各农业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含畜禽产品)质检中心认真填报。
三、请务必于9月26日前将数据统计表报送至我厅。
联系电话:020-37288227
传 真:020-37288231
电子邮件:zlgl@gd.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