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的函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农办市[2006]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农业部通知精神和《2006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2006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
在本次秋冬季行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以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为重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各级农业部门在行动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做到任务明确、组织有效、措施有力,确保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我厅的农资打假联合行动计划于9月中旬进行,由植保总站牵头(建议由厅各处站或各级农业部门提供有关假冒伪劣农资窝点的线索),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配合协调,组织畜牧、种子、土肥、农机等相关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
二、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
我厅计划于九月中旬对农资生产企业或经营网点开展一次农资质量抽查行动。由植保、种子、土肥、畜牧、农机等相关单位对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兽用生物疫苗)、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进行抽查(可根据6月份以来各单位的抽检工作及今年的抽查计划作适当调整)。抽检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汇总,并于9月下旬统一公布,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
三、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农业行政执法检查
为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确保秋季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市、县农业部门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活动,第二阶段由各市农业部门进行交叉检查,第三阶段由我厅对各地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具体方案由厅政策法规处制定,将于近期下发各市农业部门)。
本次检查由厅政策法规处、市场信息处牵头,组织畜牧办、植保总站、土肥总站、种子总站等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成立多个督查组到各地进行抽查。
四、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强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方式,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一些已经立案但悬而未结的案件,相关单位要认真调查取证,并积极与公安、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切实通过本次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案件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做好案情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辖区内选择农资购销两旺的农业大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各地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农资监管职能部门和优质农资企业下乡进村,介绍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品种,推荐名、优、新农资产品,并现场接受农民有关农资投诉和咨询,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心农资的良好环境。
根据我省秋冬种植不多,夏收夏种时节已过的情况,结合灾后复产工作,针对灾后畜禽疫病高发的特点,我厅将在10月中旬组织开展以兽药(兽用生物疫苗)为重点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本次活动由畜牧办牵头,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配合协调,会同厅植保总站、土肥总站和种子总站等有关单位,组织优质农资企业参加。
六、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媒体沟通,紧密配合,加大秋冬季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对本次秋冬季行动的各项活动进行深入报道,争取各界的关注与支持,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厅将通过南方日报、广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对本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向社会公布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兽用生物疫苗)、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