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07〕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第94号)的要求,为落实整治措施,掌握整治工作动态,现结合我省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农产品专项整治组”。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我省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产品整治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海关等单位参加,在专项整治期间,统一组织实施和部署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成立农产品专项整治组,负责与我省“农产品整治组”的联系、沟通,协调当地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地级市农业局要成立农产品整治组办公室,由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请在9月4日前将农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和整治组办公室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见附件1)报我厅。
二、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要根据《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农[2007]180号)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07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07]80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建立抽查检测和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
三、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周报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专项整治期间,我省建立信息周报制度。从即日起,各地要在每个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上星期的整治情况和有关报表(见附件4、附件5、附件6)报省“农产品整治组”。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四、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局在9月4日(第一次报送信息)上午下班前报送以下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和《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农[2007]180号)的情况、专项整治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包括今年以来,对农药兽药等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整治情况、蔬菜和畜禽产品检查、监督监测情况,蔬菜和畜禽产品检测合格率情况等。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农业已开展监测的批发市场数量、监测合格率等情况(见附件2、附件3)。
以上材料在报送纸质稿的同时务必发至下列两个邮箱:zlgl@gd.agir.gov.cn和scczzp@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陈建军 020-37288227 张志平 020-37288502
传真电话:020-37288231
附件:1. 农产品整治工作机构情况一览表
2. 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调查表
3. 地市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情况汇总表
4.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周报表
5. 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
6. 地市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周监测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8月31日